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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泰艾普:成都西油联合石油天然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201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2016-04-26  

						   成都西油联合石油天然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015 年 度 业 绩 承 诺 完 成 情 况 的 专 项 审 核 报 告
   天 职 业 字 [2016]9155-3 号




                                    目      录

专项审核报告                                                 1

2015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                                3
专项审核报告

                                                                    天职业字[2016]9155-3 号


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成都西油联合石油天然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油联合”)
管理层编制的《关于 2015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编制《关于 2015 年度业绩
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并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
是西油联合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西油联合《关于 2015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发
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
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
西油联合《关于 2015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
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分录、重新计算相关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基础。


    三、审核结论

    我们认为,西油联合《关于 2015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已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管理
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西油联合 2015 年度业
绩承诺完成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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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审核报告仅供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艾普”)年度报告披露时
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审核报告作为恒泰艾普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
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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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西油联合石油天然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关于 2015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成都西油联合石油天然气
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西油联合”)编制了《关于 2015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
说明》。


一、利润承诺的基本情况

       (一)资产重组的说明

       2013 年 4 月 25 日,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艾普”) 2013 年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关于
公司签订附生效条件的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上述决议,恒泰艾普与本公司原股东黄
彬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与黄彬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及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与黄彬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恒泰艾普拟通过向特定对
象黄彬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本公司 49%股权。

       本次交易前,恒泰艾普已持有本公司 51%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成为恒泰艾普的全资子公
司。

       2013 年 8 月 26 日,恒泰艾普取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112 号《关于核准恒泰艾普石油天
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向崔勇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核准本次购买资 产向黄彬发行
14,587,487 股用于购买本公司 49%的股权。

       2013 年 10 月 11 日,本公司办理完毕股权过户,交易资产交割完成。2013 年 10 月 30 日,恒泰
艾普办理完毕向黄彬、崔勇、杨茜、张时文及姜玉新发行股份的股权登记手续。

       (二)利润承诺情况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3]第 207 号《资产评估报告》,本公司在评
估基准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账面值为 10,556.61 万元,采用收益法
评估后的股权全部权益价值(净资产价值)为 35,903.35 万元。根据恒泰艾普与公司原股东黄彬签订
的《发行股份购买西油联合 49%股权协议》及《西油联合盈利预测补充协议》约定,经协商后交易价格
最终按 17,592.51 万元确定,本公司原股东黄彬承诺本公司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经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税后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3,294.40 万元、
4,321.98 万元、4,614.3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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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2015 年度公司净利润实现情况

    2015 年度公司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股东的净利润的实现情况如下:

                 期间              承诺金额(万元)    实现金额(万元)      完成率

               2015 年度               4,614.35            5,641.58          122.26%

    说明:2015 年度本公司合并利润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金额为 5,649.19 万元,非经常性
损益金额为 7.61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股东的净利润金额为 5,641.58 万元,
2015 年度本公司已完成业绩承诺金额。

    本情况说明已经公司董事会于 2016 年 4 月 25 日批准报出。


三、2013-2015 年公司净利润实现情况

    公司到 2015 年业绩承诺期结束,承诺期内,公司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股东的净利润的实现情况如下:

                 期间              承诺金额(万元)    实现金额(万元)       备注

               2015 年度               4,614.35            5,641.58

               2014 年度               4,321.98            4,576.99              注1

               2013 年度               3,294.40            3,499.67              注2

                 合计                 12,230.73           13,718.24




    说明:公司 2013-2015 年度合并利润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金额 14,610.90 万元,非经常
性损益金额为 892.66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股东的净利润金额为 13,718.24
万元,完成率为 112.16%,公司三年累计完成业绩承诺金额。

    注 1:公司 2014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核,并出具天职业字[2014] 9248-1 号审核报告。

    注 2:公司 2013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
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4]第 210694 号审核报告

                                             成都西油联合石油天然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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