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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泰艾普: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2016-05-24  

						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恒泰艾普         公告编号:2016-060




           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的议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
准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向费春印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463 号)的核准,公司已向德邦创新资
本有限责任公司、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上海北信瑞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4,343,163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
行价人民币 11.19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719,999,993.97 元,扣除发行费用
人民币 2,900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690,999,993.97 元。上述资金到
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16 年 4 月 27
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16】11583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公司(以下共同视为“甲方”)、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清路支行(以下简称“乙
方”)、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200000
280849 000 10384558,截止 2016 年 4 月 27 日,专户余额为 69,099.999397 万
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支付收购新锦化、川油设计的现金对价、交易税费及中介
机构费用、补充甲方流动资金,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如果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甲方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
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存单
不得质押。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独立财务顾问,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独立财务顾问主
办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
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季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当
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郑雷钢、张海陆在乙方营业时
间内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
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
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
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 5 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
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甲方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1000 万元(按照
孰低原则在 1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10%之间确定)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
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丙方更换独立
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
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的联系方式。更换独立财务顾问主办
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
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
金专户。
   九、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
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特此公告。


                         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