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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泰艾普: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6-05-24  

						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恒泰艾普             编号: 2016-052




       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做好上
市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
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
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公司拟向云技术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2016 年 5 月 2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恒泰艾普拟
向云技术公司增资的议案,恒泰艾普拟在未来三年内,分步骤向云技术公司完成
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增资,由于公司董事、总经理汤承锋持有云技术公司 1.5%
的股权;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杨建全持有云技术公司 2.5%的股权;公司财
务总监罗雪持有云技术公司 1.5%的股权;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刘庆枫持
有云技术公司 1.5%的股权;公司副总经理马凤凯持有云技术公司 1.5%的股权;
公司监事张志让持有云技术公司 1.5%的股权。
    因此,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以及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次恒泰艾普对云技术公司增资构成了
公司的关联交易。
    我们认为:通过本次交易,将增加云技术公司的资本金,改善公司的现金流,
将进一步提升云技术服务体系的质量和水平。加快云技术公司实现数据的价值、
体量、种类、速度、真实性(5V)充分加工实现虚拟现实成像,从而达到行业
VR 与非行业 VR 技术业的初步成型、见效。
    云技术资本实力将得到较大的提升,将有效促进整体业务能力的提升,促进
其业务的快速健康发展,进一步发挥公司各平台、各业务之间的整体协同效应,
促进公司云技术服务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
    公司此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董事在审议
该事项的时候回避了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也
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因此,我们同意恒泰艾普上述关联交易。


   二、 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
案》,经审阅了刘会增先生个人履历、工作简历等有关资料,未发现刘会增先生
有违反《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高级
管理人员任职相关规定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
禁入期的情况。
    刘会增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 8,899,078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我们认为刘会增先生的选聘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我
们同意聘任刘会增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符
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
                                             陈渝、骆珣、叶金兴
                                                          2016 年 5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