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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泰艾普: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6-08-26  

						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恒泰艾普         公告编号:2016-082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
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认真负责的态度,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16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与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
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不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相违背的情形。
    二、关于2016年上半年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除了为全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所需资金贷款提供担保外,
无其他任何对外担保事项。2016年上半年公司为三家全资子公司廊坊开发区新赛
浦石油设备有限公司、成都西油联合石油天然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博达瑞
恒科技有限公司审批担保额度共计27,00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为全资子公
司合计提供担保额度为27,000万元,占公司201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11.71%,
合计担保余额为6,085.22万元。除此之外,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及逾
期担保情形。
    我们认为,公司上述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
会的有关规定,并履行了相关的批准程序。公司除上述担保情况外,无任何对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情形。
    三、关于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在对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充分调查的基础上,基于独立
判断,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2016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
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相关规
定,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关于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并提请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了公司
可持续发展,根据财务数据,截止 2016 年 6 月 30 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数,
本次利润分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的决策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
       五、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宜
       成都西油联合石油天然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油联合”)系恒
泰艾普全资子公司,为了满足西油联合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需要,西油联合拟向
中国工商银行成都盐市口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6,500 万元整,恒泰艾普
为该笔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期限一年。
    在对该事项全面了解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
为:
    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成都盐市口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是为
了满足其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其业务
经营和发展,可帮助解决其业务经营和发展对资金的需求。
    2、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公司本次
对外担保之审批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
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会损害本公司及
中小股东的利益,
    3、上述子公司资信良好,未发生逾期贷款情况,到目前为止没有明显迹象表
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
    4、上述担保符合证监发[2005]120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等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对外担保制度》对于担保审批权限的规定,
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公司向全资子公司西油联合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目标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上述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
不良影响,也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渝、骆珣、叶金兴
                                                        201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