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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泰艾普: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事项及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6-08-26  

						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恒泰艾普           编号: 2016-083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事项

                   及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艾普”或“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
银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了满足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需要,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西
油联合石油天然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油联合”)拟向中国工商银
行成都盐市口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6,500 万元整,恒泰艾普为该笔授信
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期限一年。为顺利办理此次授权事项,公司董
事会授权公司及西油联合管理层根据经营计划和资金安排,签署此次银行综合授
信业务的相关文件,具体授信额度使用要求以银行批复条件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授信及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批准权限内,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成都西油联合石油天然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成都西油联合石油天然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注册号为:510106000065579
    3.注册地址:成都高新区天府三街 69 号 1 栋 14 楼 1401 号
    4.法定代表人:黄彬
    5.注册日期:2006 年 3 月 7 日
    6.注册资本:8,000 万元
    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8.主营业务:石油天然气工程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服
务;石油天然气工程技术推广、技术转让;石油天然气管道检测、安装工程施工、
防腐工程施工(凭资质许可证从事经营);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和钻井用助剂研发、
制造(工业行业另设分支机构或另择场地经营)、销售;国内贸易代理服务;货
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与本公司关系:全资子公司
    10.西油联合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后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西油联合总资产 66,044.53 万元,净资产 40,720.25
万元,2015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31,458.06 万元,净利润 7,298.45 万元,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5,649.19 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董事会审议后同意:由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西油联合的授信提供信用担保,
具体权利义务以担保合同为准。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信用担保;
    担保期限:具体担保期限以与相关银行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担保金额:共计不超过 6,500 万元人民币。
    截止公告之日,担保协议尚未签署,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尽快签署。


    四、担保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内的子公司,资产优良,
公司对其有绝对的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公司为其担
保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上述子公司业务的正常开
展,不会影响公司股东利益,担保风险可控。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为西油联合授信提供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全资子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成都盐市口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是为了满足
其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其业务经营和
发展,可帮助解决其业务经营和发展对资金的需求。
    2、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公司本次
对外担保之审批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
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会损害本公司及
中小股东的利益,
    3、上述子公司资信良好,未发生逾期贷款情况,到目前为止没有明显迹象表
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
    4、上述担保符合证监发[2005]120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等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对外担保制度》对于担保审批权限的规定,
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公司向全资子公司西油联合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目标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上述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
不良影响,也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六、12 个月内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公司三家全
资子公司廊坊新赛浦、成都西油联合及北京博达瑞恒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清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 13,000 万元人民币,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上述综合授
信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北京博达瑞恒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授信并由恒泰艾普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全资
子公司北京博达瑞恒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博达瑞恒”)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分行申请了 2,0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公司为其上述
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公司全
资子公司北京博达瑞恒拟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 2,000 万元人
民币,公司为博达瑞恒上述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公司全资子
公司西油联合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10,000 万元
人民币。公司为西油联合上述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新赛浦在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申请贷款事项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
司新赛浦向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申请贷款共计 10,000 万元人民币,
期限一年。公司为新赛浦上述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并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截至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 0 元(不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
担保),本次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西油联合担保金额为 6,500 万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82%。本次担保后,截至公告之日前 12 个月内,公司为
子公司担保总额累积为 33,5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4.5%。
    截止目前为止,除上述及本次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担保及逾
期担保情况,也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和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