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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泰艾普: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7-04-18  

						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恒泰艾普        公告编号:2017-042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
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监事会自身职能,依法列席了董事会会议,
参加了各次股东大会,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决策、投资方案、财务状况和生产
经营情况,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充分发挥了监事会应有的作
用。


       一、 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 19 次董事会会议,5 次股东大会,监事
会共召开 11 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1.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16 年 1 月 11 日在公司召开,全体监事出席
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恒泰艾普(北京)云技术有限公司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投资设立恒泰艾普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16 年 3 月 22 日在公司召开,全体监事出席
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赛浦在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申请贷
款事项的议案》。
    3.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25 日在公司召开,全体监事出席
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审议关于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审
议关于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审议关于 201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
要的议案》、《审议关于审核经会计师审计后的 2015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议案》、
《审议关于公司 201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审议关于审核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议案》、《审议关于审核公司 2015 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审议关于审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
占用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审议关于公司续聘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
议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4.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27 日在公司召开,全体监事出席
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5.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16 年 5 月 23 日在公司召开,全体监事出席
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云技术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6.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16 年 5 月 31 日在公司召开,全体监事出席
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的议案》。
    7.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16 年 8 月 3 日在公司召开,全体监事出席
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
金事项的议案》。
    8.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16 年 8 月 25 日在公司召开,全体监事出席
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核<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9.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16 年 9 月 29 日在公司召开,全体监事出席
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恒泰艾普(西北)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10.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16 年 10 月 27 日在公司召开,全体监事
出席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核<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16 年 12 月 1 日在公司召开,全体监事
出席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北京博达瑞恒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授
信并由母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申请民生银行综合授信业务的议
案》。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监督职能,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工作的开
展,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有关事项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内部控
制等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了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列席了董事会会议及公司股东大会,参与了公司重大
经营决策讨论及经营方针的制定工作,并对公司经营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决策程序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
会的各项决议;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职,
履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及 2016 年度报告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认真审议和核查了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及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机制健全、财务状况良好。2016 年
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认为:公司严格按
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公司募集资金没
有变更投向和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的收购、出售资产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2016 年
度公司发生的收购及出售资产行为均已履行相关审批流程,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
营的需要,符合公司“加粗、加长、加宽”的三加战略。且公司发生的收购及出
售资产价格合理,无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行为,符合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行为。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
关联交易行为严格履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审议程序,决策程序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以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遵循
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
司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
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和其他对外
担保的事项,公司仅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担保及逾期
担保情况,也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和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担保行为均已经履行
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议,
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建立健
全了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
的需要,不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不存在由于内部控制制度
失控而使公司财产受到重大损失、或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并造成失真的情
况。
    (八)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已制定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
关规定,并能严格按照制度规定的流程来做好信息的传递、编制、审核、披露各
个环节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信息的管理。同时,公司积极在内部开展内幕信
息管理的培训,加强内幕信息的保密和报告意识,适时提醒内幕信息知情人注意
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不利用内幕信息获取非法利益。
    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影响公司股价的重大敏感信息披露
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公司监事会 2017 年度工作计划
    2017 年,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树立公司良好的诚信形象。2017 年度监事会
的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
情况实施监督。
    3、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形
象的行为发生。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主席:张志让
                                                      2017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