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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泰艾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4-18  

						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恒泰艾普           编号:2017-030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于 2017 年 4 月 17 日下午 13:00,在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 3 号院 4 号楼公司 4
层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7 年 4 月 12 日以电话通讯方
式送达相关人员。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
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志让先生主持,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全体监事以投票表决方式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35,214.41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61.01%,
营业利润为 13,158.86 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2.6%;利润总额为 14,690.41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加 1.53%;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 8,495.38 万元,比上
年同期增加 13.19%。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 574,539.11 万元,
较上年末增长 48.24%,公司负债总额为 173,262.22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30.16%,
较去年末下降了 3.7 个百分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核<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核经会计师审计后的 2016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议案》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天职业字[2017]7481
号审计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天职业字
[2017]7481 号确认,公司 2016 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548.26 万元,加上年初未分
配利润 10,619.17 万元,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为 10,070.91 万元。
    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增强抵御风险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
健康发展,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从公司实际出发,经董事会研究决
定: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未分配利润将
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 2016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
审议该议案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董事会作出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是基于对目前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客观判断,有利于
公司的长远利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
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核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的议案》


    公司对 2016 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编制了《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16 年度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天职国际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6 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
审计,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7] 7481-1 号《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核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公
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
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对公司的
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梳理和完善,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
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也不存在由
于内部控制制度失控而使公司财产受到重大损失、或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并
造成失真的情况。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他关联方(以下简称“公司关联方”)的资金往来的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
了天职业字[2017] 7481-2 号《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6 年关联方资金往
来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向董事会提交上述专项审议说明进行审核。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
力,在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17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特此公告。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