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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泰艾普: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04-18  

						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恒泰艾普             编号: 2017-040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
议于2017年4月17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作为公司的
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
第10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等有关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约定,基于个人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
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
意见
    1、公司不存在没有披露的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资金占用
情况,也不存在以其他方式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和其他
对外担保的事项。
    3、公司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严格有效执行了相关制度。


    二、 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在充分咨询公司管理层的基础上,核查了公司 2016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
并检查了公司既往关联交易的履行情况,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公司 2016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并
在公平、互利基础上,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进行,有关交易确定的条款是公允、
合理的,关联交易的价格未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
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
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三、 关于 2016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编制的《关于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及询问公司相关业务人员、内部审计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并审阅天职国际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17]7481-1 号《恒泰艾普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后认为,公司编制的《关
于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我们认同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6 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
司对我公司编制的《关于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出具
了核查意见。公司《关于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有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
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四、 关于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目前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健全的内部控制制
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具有较
强的针对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并且得到了较好的贯彻和执行,保障了公司各项
业务活动地健康运行。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五、 关于 2016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的议案》,并提请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增强抵御风险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
健康发展,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从公司实际出发,经董事会研究决
定: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未分配利润将
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我们认为,董事会作出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是基于对目前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客观判断,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利益。


   六、 关于公司续聘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鉴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
力,在对公司的审计工作中,能够做到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客观、公正地评价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 2017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渝、骆珣、叶金兴

                                                       2017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