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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泰艾普:关于公司办理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公告2017-08-02  

						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恒泰艾普        公告编号:2017-086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办理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保理业务概况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1日召开的第
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华远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办理
应收账款债权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华远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华远保理”) 申请办理公司与债务人Range Resources Limited及其关
联公司应收账款债权无追索权保理业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申
请办理保理业务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保理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华远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587809378
    3、注册资本:30000万
    4、法定代表人:石莲
    5、成立时间:2015年11月20日
    6、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7、经营范围:从事保付代理(非银行融资类);从事担保业务(不含融资
性担保业务);投资咨询、股权投资(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
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
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
业务、金融信息咨询、提供金融中介服务(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需
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供应链管理;经济信息咨询;
企业管理咨询;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
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华远保理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
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公司与债务人Range Resources Limited及其关联公司应收账款
债权。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理方式:应收账款债权无追索权保理方式,即公司将部分应收账款债
权转让给华远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2、保理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6,700万元。

    3、保理融资期限:期限6+3个月。

    4、保理费率:具体由双方协商确定。

    五、办理保理业务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办理应收账款的保理业务将有利于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本次办理
应收账款的保理业务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公司整体利益。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向华远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办理应收账款债权无追索权保理业务,将
加速资金周转,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
发展规划和公司整体利益。本次保理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情况。鉴
于上述情况,同意公司向华远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办理应收账款的保理业务,并授
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批准额度内所有文书的签署,并办理相关业务事宜。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8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