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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泰艾普: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08-24  

						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恒泰艾普         公告编号:2017-100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
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认真负责的态度,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
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17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与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
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不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相违背的情形。

    二、关于2017年上半年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除了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所需资金贷款提供
担保外,无其他任何对外担保事项。2017年上半年公司为集团控股子公司恒泰艾
普(北京)云技术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西油联合石油天然气工程技术有限
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信汇国际商贸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廊坊新赛浦特种装备
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恒泰艾普(上海)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锦州新锦
化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博达瑞恒科技有限公司以上七家子公司审
批担保额度共计87,50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合计提供
担保额度为87,500万元,占公司2016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37.9674%。除此之外,
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无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形。
    我们认为,公司上述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章程》及中
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履行了相关的批准程序。公司除上述担保情况外,无任
何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情形。
    三、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在对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充分调查的基础上,基于独立
判断,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2017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
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相关规
定,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渝、骆珣、叶金兴
                                                        2017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