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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泰艾普: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1-26  

						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恒泰艾普             编号:2018-008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艾普”或“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 2018 年 1 月 26 日上午 9:30,在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 3
号院 4 号楼公司 5 层会议室以现场及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8 年 1 月 21 日以邮件通讯方式送达相关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8 人,实到
董事 8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
由董事长孙庚文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全体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形成
如下决议:


一、 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民生银
   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基于恒泰艾普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分行(下称“民生银行”)申请额度为 3 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并授权公司管理
层签署此次银行综合授信业务的相关文件。该融资由民生银行以其自有资金或以
其代销的资管计划/信托计划等所募集的资金提供,融资发放方式为向民生银行
办理融资或通过民生银行办理包括但不限于委托贷款、信托贷款、理财直接融资
工具在内的全部间接融资业务,具体的融资业务品种和方式以公司与民生银行签
署的具体合同或公司通过民生银行与相关方签署的全部与融资有关的合同所约
定的具体业务品种和方式为准,其中中长期流贷期限不超过 3 年。担保方式为最
高额抵押(可根据具体融资方式分别办理相应抵押)。
    抵押物为:海淀区丰秀中路 3 号院 3 号楼-1 至 5 层 101 房产(不动产权证
号:京(2016)海淀区不动产权第 0075869 号)及海淀区丰秀中路 3 号院 4 号楼
-1 至 5 层 101 房产(不动产权证号:京(2016)海淀区不动产权第 0078230 号)。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 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公司拟向
   上海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恒泰艾普集团全资子公司恒泰艾普(上海)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上
海公司”)拟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北分行申请不超过 1.5 亿的授信额度,
由恒泰艾普集团为该笔授信提供担保,授信品种包括:流贷、银票、信用证、进
口代付等,授信期限不长于 1 年,其中信用证单笔业务期限不超过 90 天,进口
代付合计期限不超过 180 天。

    具体授信额度、使用要求、期限等以银行批复为准,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 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


    根据目前恒泰艾普集团控股子公司信汇恒远(北京)营销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信汇恒远”)的发展要求,支持其无人超市业务的快速发展,集团公司
拟对经营范围进行修订,具体增加的内容如下:企业管理;销售珠宝首饰、皮革
(不含野生动物皮张);企业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销售食品。
上述新增的经营范围内容将以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审批为准。同时为更好保护股东
权益,拟进一步完善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见《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及修订
后的《公司章程》。
    为顺利办理公司章程修订后的工商变更事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此次工商变更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交此次变更
公司章程的登记及备案有关文件,办理公司相关登记和备案手续。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