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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泰艾普: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5-07  

						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恒泰艾普          公告编号:2018-069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艾普”或“公司”)
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会议资料,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认真负
责的态度,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立场,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
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议案》,经审阅了左兴睿先生个人履历、工作简历等有关资料,未发现左兴睿
先生有违反《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
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相关规定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
尚在禁入期的情况。
    左兴睿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我们认为左兴睿先生的选聘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我
们同意聘任左兴睿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符
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渝、骆珣、叶金兴
                                                           201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