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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泰艾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22  

						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恒泰艾普             编号:2019-019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艾普”或“公司”)第四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下午 13:00,在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 3 号院
4 号楼公司 4 层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9 年 4 月 15 日
以电话通讯方式送达相关人员。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本次会
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相
君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全体监事以投票表决方式作出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由北京高精
  尖产业发展基金母基金共同发起设立的北京易丰恒泰智能制造并购基金增资
  新锦化机以及同意新锦化机设立北京透平机械研发与销售中心并投资设立重
  庆第二生产基地的议案》

    恒泰艾普控股子公司锦州新锦化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锦化机”)
是一家集离心式压缩机和工业汽轮机于一体的设计、研发与高端制造企业,具有
完整的离心式压缩机和工业汽轮机研发、设计、生产、测试、维修以及维护能力。
新锦化机现有产能已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订单需求,增加产能及提高研发水平已
迫在眉睫。
    北京易丰恒泰智能制造产业并购基金(以下简称“智能制造并购基金”)是
由北京高精尖产业发展基金母基金名义出资人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服
务中心和重庆长寿经开区引导基金重庆市长寿区经开盛世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联合恒泰艾普共同发起设立的并购基金。智能制造并购基金主要
投向于符合北京高精尖产业升级发展领域中的高端智能制造企业。鉴于新锦化机
目前的发展需要并看好其未来的发展前景,现智能制造并购基金已经通过其投决
会及除恒泰艾普外的合伙人会议,决议向新锦化机增资人民币 1.8 亿元。目前,
新锦化机投资估值人民币 12 亿元,增资完成后新锦化机估值为 13.8 亿元,恒泰
艾普持有新锦化机 56.5217%股权,为新锦化机的控股股东,增资后具体持股比
例如下:

   序号                        股东                         持股比例
    1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6.5217%
    2        北京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30.4348%
    3      北京易丰恒泰智能制造产业并购基金(有限合伙)     13.0435%

                               合计                            100%

    本次增资款将主要用于北京透平机械研发中心和重庆第二生产基地建设。新
锦化机拟在北京设立全资子公司新锦化透平机械(北京)有限公司(暂定名,以
工商实际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北京子公司”),注册资本金 2 亿元,主营业务为
氢能装备研发、设计、测控、制造、维修、服务、进出口技术及配套;地热能透
平发电设备研发、设计、测控、制造、维修、服务、进出口技术及配套;燃气轮
机及核心零部件研发、设计、测控、制造、维修、服务、进出口技术及配套;透
平机械研发、设计、测控、制造、维修、服务、进出口技术及配套,并通过北京
子公司在重庆长寿成立重庆全资孙公司新锦化透平机械(重庆)有限公司(暂定
名,以工商实际登记为准,以下简称“重庆孙公司”),注册资本金 1 亿元,其将
作为投资运营主体,建设集团透平机械第二高端生产制造基地。
    为妥善办理上述事项,特别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处理相关事宜,包括且不限
于增资协议的签署,北京子公司和重庆孙公司的设立及后续透平机械研发与销售
中心、透平机械第二生产基地的建设工作等。北京子公司及重庆孙公司的名称、
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信息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三、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48,845.03 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 49.26%;
利润总额为 6,027.57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115.41%;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为 3,058.61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106.86%。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资产总额 553,639.26 万元,较上年末下降 12.54%,公司负债总额为 193,538.47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34.96%,较上年末下降 9.13 个百分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四、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核<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五、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核经会计
师审计后的 2018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议案》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天职业字[2019]21940
号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六、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天职业字
[2019]21940 号,公司 2018 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6,869.22 万元,加上年初未分
配利润-16,967.77 万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
润为-23,587.00 万元,集团合并层面未分配利润为 9,783.94 万元。
    公司所处行业形势有所回暖,公司经营 2018 年度实现扭亏为盈,但为保障
公司生产经营,增强抵御风险能力,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经董事会研究决
定:本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发展状况,该方
案符合《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政策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
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
公告。
    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 2018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七、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核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18 年度的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9]21937 号《恒泰艾普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司财务顾问东方
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对于公司 2018 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专项核
查意见;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
的使用履行了相应的审批手续,程序合法有效。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未发生募集资金使用不当的情况。未发生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
况,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八、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核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公
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
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适应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能够保证
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合理控制经营风险。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和实际控制效果。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九、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恒泰
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
案》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下
简称“公司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9]21941
号《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专项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8 年关联方资金往来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
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十、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
力,在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19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与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十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
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 2017 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企业会计准
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等四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
则(简称“新金融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金
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2018 年 6 月 15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公司应当按照通知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
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或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依据上述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及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的合
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不会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十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较好,财务状况稳健,此次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银行申
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有利于保障公司的持续健康发
展,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
    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各家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或等额外
币)40 亿元的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及为合并
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提供总额度不超过 25
亿元的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特此公告。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