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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泰艾普: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8-28  

						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恒泰艾普           公告编号:2019-069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艾普”或“公司”)
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会议资料,本着对公司、
全体股东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立场,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最新颁布及修订的相关准则进
行的合理变更,是对财务报表列报项目及其内容做出的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
成果,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不产生影响。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二、关于 2019 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
保情况、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1、公司不存在没有披露的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资金占用
情况,也不存在以其他方式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除为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外,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的事
项,公司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严格有效执行了相关制度。
3、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俊海、袁淳、叶金兴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