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泰艾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8-28
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恒泰艾普 公告编号:2019-076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泰艾普”)于 2019
年 8 月 2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9 年 4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对相关会计政策内容进行调整,公司按照
上述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对原有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前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本次变更后,
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改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
知》(财会[2019]6 号)的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
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
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财会〔2019〕6 号通知的要求,公司按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
行,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 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资产负债表主要是分拆原有项目:
(1)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
两个项目;
(2)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两个项目。
2、利润表主要是新增项目,并对部分项目的先后顺序进行调整:
(1)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
(2)“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项目位置移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之后。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对财务报表列报项目及其内容做出的调整,仅对公司财
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五、董事会关于变更会计政策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
则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的《关于修
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的规定对
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变更公司会计政策。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
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