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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泰艾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8-28  

						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恒泰艾普            编号:2019-067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泰艾普”)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19 年 8 月 27 日上午 9:30,在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 3 号
院 4 号楼 5 层会议室以现场及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9
年 8 月 22 日以电话和邮件通讯方式送达相关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8 人,实
到董事 8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
议由董事长孙玉芹女士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全体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形
成如下决议:


一、 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核公司<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 年半年度报告》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
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
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相关文件,《2019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将同时刊
登于《证券时报》。


二、 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9]6 号)对相关会计政策内容进行调整,公司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一
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对原有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及修订的相关会计准
则的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会计政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
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对财务报
表列报项目及其内容做出的调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