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泰艾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8-28
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恒泰艾普 编号:2019-068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艾普”或“公司”)第四届监
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19 年 8 月 27 日下午 13:00,在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 3 号
院 4 号楼公司 4 层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9 年 8 月 22
日以电话通讯方式送达相关人员。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本次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
相君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全体监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核公司<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则第 3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根据 2019 上半
年的实际经营管理情况编制了《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半年度报告》
和《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半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9 年半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
议案》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9]6 号)对相关会计政策内容进行调整,公司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一
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对原有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的合
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不会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