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泰艾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11-28
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恒泰艾普 公告编号:2019-103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泰艾普”)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19 年 11 月 27 日上午 10:00,在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 3
号院 4 号楼 5 层会议室以现场及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9
年 11 月 24 日以电话和邮件通讯方式送达相关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
到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
议由包笠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全体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
议:
一、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起设立海盛
廊坊蓝天基金的议案》
公司与廊坊市财信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廊坊财信投资”)以及海
盛弘源(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盛弘源”)共同签署《关于成
立海盛廊坊蓝天基金合作框架协议》,其中廊坊财信投资是经廊坊市委、市政府
批准成立的市属国有企业,根据授权代行政府引导基金职能。三方拟共同发起设
立海盛廊坊蓝天基金。产业基金投向为廊坊市域内的环境保护、新能源、节能减
排等大气污染防治相关项目。首期基金规模为 3 亿元,基金期限为 5+2 年。其中,
恒泰艾普作为基金的有限合伙人认缴基金份额的 50%,廊坊财信投资作为基金的
有限合伙人认缴基金份额的 50%,海盛弘源为产业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及基金管理
人。
为妥善办理此次基金设立事宜,特别授权恒泰艾普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项,
包括但不限于基金合伙协议的签署、工商登记等。
设立基金的具体情况请详见同日在巨潮咨询网上公告的《关于投资设立海盛
廊坊蓝天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104)。
二、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起设立富华
同信产业并购基金的议案》
公司与东方富华(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华基金”)签
署《关于投资设立产业并购基金之框架协议》,拟与其共同发起设立投资并购基
金。该并购基金主要投资方向为能源服务行业、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
工业智能等高科技产业相关领域。该基金的投资标的主要为从事上述相关领域的
未上市公司股权。基金总规模 10 亿元,基金期限为 3+1 年。其中,恒泰艾普或
其子公司作为基金的有限合伙人认缴基金份额 2 亿元,政府平台公司作为基金的
有限合伙人认缴基金份额 2 亿元,富华基金作为基金管理人认缴基金份额 100
万元,剩余资金由富华基金对外募集。
为妥善办理此次基金设立事宜,特别授权恒泰艾普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项,
包括但不限于基金合伙协议的签署、工商登记等。
设立基金的具体情况请详见同日在巨潮咨询网上公告的《关于发起设立富华
同信产业并购基金的议案》(公告编号 2019-105)。
三、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
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更换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作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
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独立董事需就本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以及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情况请详见同日在巨潮咨询网上公告的《关于更换
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106)。
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天职国际进行了事先沟通和协商。天职国
际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
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
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对天职国际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多年来为公司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四、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 2019 年 12 月 16 日召开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通知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8 日在
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特此决议。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