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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泰艾普:关于投资设立海盛廊坊蓝天基金的公告2019-11-28  

						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恒泰艾普            编号:2019-104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海盛廊坊蓝天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投资设立基金事项尚未签署合伙协议,具体实施尚需各合作
方进一步商议确定,尚存在不确定性;产业并购基金资金的募集尚存在不确定性;

本基金尚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登记备案程序,是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
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艾普”或“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
海盛廊坊蓝天基金的公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对外投资概述


    1、基本情况
    围绕恒泰艾普的整体发展战略,并进一步夯实清洁能源业务发展产业链。公

司与廊坊市财信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廊坊财信投资”)以及海盛弘源(北
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盛弘源”)共同签署《关于成立海盛廊坊蓝
天基金合作框架协议》,其中廊坊财信投资是经廊坊市委、市政府批准成立的市
属国有企业,根据授权代行政府引导基金职能。三方拟共同发起设立海盛廊坊蓝
天基金(暂定名,以最终工商部门核准结果为准,以下简称“产业并购基金”)。

产业并购基金投向为廊坊市域内的环境保护、新能源、节能减排等大气污染防治
相关项目,并购基金首期规模为人民币 3 亿元。其中,恒泰艾普作为基金的有限
合伙人认缴基金份额的 50%。
    2、审议程序
    2019 年 11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投资设立海盛廊坊蓝天基金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涉及关联交易。
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未参与该基金份额认购,未在基金中任职。


   二、   合作方介绍


   (一)普通合伙人基本情况介绍
   1、海盛弘源(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 成立时间:2017年08月29日
   2)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 法定代表人:卫寰艺

   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93RJT7E
   5) 公司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金元大街1号北京基金小镇大厦A座371
   6)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
   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海盛弘源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
   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与其他参与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的投资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8) 在基金业协会的备案登记情况:海盛弘源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
   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登记编号:P1067498。。
   (二)有限合伙人基本情况介绍
   1、廊坊市财信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1) 成立时间:2017年03月29日

   2)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 法定代表人:杨志勇
    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1000MA08C5265W
    5) 公司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爱民东道46号尚都世贸大厦8楼
    6) 经营范围: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

       以及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三、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拟设立基金名称:海盛廊坊蓝天基金(以工商登记核准名称为准)
    2、基金规模:基金首期规模为人民币3亿元(以最终实际募集为准)
    3、基金组织形式:有限合伙
    4、存续期:5+2年,其中前5年为投资期,后2年为退出期
    5、基金管理人:海盛弘源(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协议签署情况: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发起人协议尚未签署
    7、基金各合伙人出资情况:恒泰艾普作为基金的有限合伙人认缴基金份额
的50%(以最终合伙协议为准),廊坊财信投资作为基金的有限合伙人认缴基金
份额的50%(以最终合伙协议为准),海盛弘源为产业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及基金
管理人。


    四、   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产业并购基金将重点投资于廊坊市域内的环境保护、新能源、节能减排等大
气污染防治相关项目等领域,公司参与基金的投资可以进一步夯实清洁能源业务
发展产业链,有利于充分利用合作伙伴在其自身领域的资源优势,帮助公司整合

产业优质资源以实现资本和经营的高效有机整合,符合公司的中长期发展战略规
划,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


    五、   风险提示


    1、合作方对共同设立海盛廊坊蓝天基金达成共识,但由于尚未完成有限合
伙协议或者发起人协议的签署,存在不确定性;
    2、产业并购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且无确定的投资回报等特点,本次投资
可能存在投资回收期较长,短期内不能为公司贡献利润的风险;
    3、产业并购基金在投资和运作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
的公司经营管理交易方案、并购整合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

风险;
    4、产业并购基金资金的募集尚存在不确定性;本基金尚需依照相关法律法
规履行登记备案程序,是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六、   其他


    公司承诺在参与设立基金全部出资完毕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含节余募
集资金)、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的规定和公

司治理制度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七、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1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