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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泰艾普:关于投资设立富华同信产业并购基金的公告2019-11-28  

						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恒泰艾普            编号:2019-105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富华同信产业并购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投资设立基金事项尚未签署合伙协议,具体实施尚需各合作
方进一步商议确定,尚存在不确定性;产业并购基金资金的募集尚存在不确定性;

本基金尚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登记备案程序,是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
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艾普”或“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资设
立并购基金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对外投资概述


    1、基本情况
    为促进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艾普”或“公司”)长远发

展,充分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专业资源与专业能力,实现专业投资机构资源、公
司产业资源和金融资本的良性互动,公司与东方富华(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富华基金”)签署《关于投资设立产业并购基金之框架协议》(以
下简称“框架协议”)。公司拟与富华基金共同发起设立富华同信产业并购基金(暂
定名,以最终工商部门核准结果为准,以下简称“产业并购基金”),并购基金总

规模为人民币 10 亿元。其中,公司或公司子公司出资 2 亿元。
    2、审议程序
    2019 年 11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发起设立富华同信产业并购基金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涉及关联交易。
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未参与该基金份额认购,未在基金中任职。


   二、   合作方介绍


   1) 名称:东方富华(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 成立时间:2014年07月01日

   3)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 法定代表人:陈旭英
   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33063690629
   6) 公司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地区府右街6号
   7) 经营范围: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不得从事下列业务:1、发放

   贷款;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3、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4、
   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
   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
   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
   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

   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
   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富华基金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
   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与其他参与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的投资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9) 在基金业协会的备案登记情况:富华基金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
   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登记编号:P1017988。


   三、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拟设立基金名称:富华同信产业并购基金(以工商登记核准名称为准)
    2、基金规模:本基金拟定总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以最终实际募集为准)
分期募集,分期成立
    3、基金组织形式:有限合伙

    4、存续期:3+1年,其中前3年为投资期,第4年为退出期,可适当延长
    5、基金管理人:东方富华(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协议签署情况: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有限合伙协议尚未签署。
    7、管理费:2%/年
    8、基金各合伙人出资情况:恒泰艾普或其子公司作为基金的有限合伙人认

缴基金份额2亿元,政府平台作为基金的有限合伙人认缴基金份额2亿元,富华基
金作为基金管理人认缴基金份额100万元,剩余资金由富华基金对外募集。
    9、投资项目的退出及优先收购权:产业并购基金遴选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
向的优质项目作为投资标的,上述项目未来优先由公司或公司指定的关联方进行
收购;如公司放弃收购,则产业并购基金可选择其他方式退出。


    四、   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产业并购基金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在自身行业经验的基础上充分利用
战略合作伙伴的专业投资团队和经验,抓住并购发展的市场机遇,加强公司的投

资能力,协助公司实现产业链整合目标,为公司全体股东带来投资收益。
    本次投资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上市
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产业并购基金主要投资的方向为油服行业、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
和工业智能等产业相关领域,本次公司参与基金的投资可以进一步丰富公司产业

链,提升竞争力,在实现产业协同效应的同时也能获得较高的资本增值收益。


    五、   风险提示


    1、合作方对共同设立富华同信产业并购基金达成共识,但由于尚未完成有
合伙协议或者发起人协议的签署,存在不确定性;

    2、产业并购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且无确定的投资回报等特点,本次投资
可能存在投资回收期较长,短期内不能为公司贡献利润的风险;
    3、产业并购基金在投资和运作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
的公司经营管理交易方案、并购整合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
风险;

    4、产业并购基金资金的募集尚存在不确定性;本基金尚需依照相关法律法
规履行登记备案程序,是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六、   其他


    公司承诺在参与设立基金全部出资完毕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含节余募
集资金)、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的规定和公
司治理制度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七、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1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