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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泰艾普: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2019-12-04  

						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恒泰艾普              公告编号:2019-111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议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艾普”或“公司”)2019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11 月 19 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以
公告形式发出,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网络投票时间:2019 年 12 月 3 日--2019 年 12 月 4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12 月 4 日上午 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12 月 3 日 15:00 至 2019 年 12 月 4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现场会议于 2019 年 12 月 4 日下午 14:00 在北京市海淀区永丰基地北京朗丽
兹西山花园酒店会议室召开。
    2、出席会议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 9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35,373,001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9.0100%。其中,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 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4,017,864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3.3728%。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 2 人,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 111,355,137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5.6373%。其中,出席现场会
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 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0 股,占公

司股本总额的 0%。
    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4,017,864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3.3728%。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
委托代理人共 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4,017,864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3.3728%。
    3、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包笠先生主持会议,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
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具体表
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瓜州县成宇能源有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 111,355,137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 599,400 股;反对 23,418,464 股;弃权 0 股。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 111,954,5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2.7008%;反对 23,418,4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7.2992%;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599,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956%;反对 23,418,46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04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天舵律师事务所律师孔祥舵、孔小佩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

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天舵律师事务所关于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