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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泰艾普:关于对外投资暨北京易丰恒泰智能制造产业并购基金进展的公告2019-12-20  

						证券简称:恒泰艾普               证券代码:300157            公告编号:2019-116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暨北京易丰恒泰智能制造产业并购基金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本次交易情况概述


    经 2019 年 12 月 20 日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艾普”或“公
司”)第四届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收购重庆市长寿区经开盛世股权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重庆盛世”)持有的北京易丰恒泰智能制
造产业并购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易丰恒泰基金”或“基金”)全部基金份
额,综合基金项目投资情况,经与重庆盛世协商,转让价款定为人民币 6546 万

元。
    易丰恒泰基金于 2019 年 3 月 11 日工商注册成立,系上市公司作为基石投资
人,与北京高精尖产业发展基金母基金名义出资人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
服务中心以及重庆盛世等其他三名合伙人共同出资设立的智能制造产业并购基
金,重点投资于智能制造系统与服务领域,助力公司由高端装备制造领域向高端

智能装备制造领域延伸。基金总规模为 6 亿元,截至目前,易丰恒泰基金各合伙
人已完成首期出资合计 2.04 亿元,恒泰艾普认缴基金份额 2.94 亿元,实际出资
9996 万元,出资比例为 49%;重庆盛世认缴基金份额 1.8 亿元,目前已实缴 6120
万元,出资比例为 30%;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认缴 12000 万元,
实缴 4080 万元,出资比例为 20%。

    2019 年 4 月 19 日,易丰恒泰基金向公司控股子公司锦州新锦化机械制造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锦化机”)增资 1.8 亿元,用于新锦化北京透平机械研发销
售中心和重庆第二生产基地建设。基于公司目前高端装备及智能制造业务的发展
战略及新锦化机产能扩张效率,现公司决定暂缓重庆第二生产基地项目建设,重
庆盛世也因此选择退出基金有限合伙。公司收购重庆盛世持有的基金份额可维持
基金稳定并继续借助北京市政府的高精尖支持政策,支持新锦化机的高端装备及
智能制造领域的发展。本次收购完成后,恒泰艾普将持有易丰恒泰基金 79%的基
金份额。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本事项在董事会的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交易对方介绍


    名称:重庆市长寿区经开盛世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5MA5UT41332
    执行事务合伙人:重庆盛世启宏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长寿区晏家街道齐心大道 20 号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
款以及证券、期货等金融业务,以上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交易对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直接或间接持
有本公司股份。


   三、    易丰恒泰基金情况介绍


    名称:北京易丰恒泰智能制造产业并购基金(有限合伙)

    基金管理人:北京易添富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不得从事下列业务:1、发放贷
款;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3、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4、
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股权投资。(“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
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

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
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
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基金总规模:6 亿元

    基金存续期:投资期四年,退出期四年。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根据基
金运营具体情况相应缩短。
    各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
    截至目前,易丰恒泰基金各合伙人已完成首期出资合计 2.04 亿元,恒泰艾
普认缴基金份额 2.94 亿元,实际出资 9996 万元,出资比例为 49%;重庆盛世认

缴基金份额 1.8 亿元,目前已实缴 6120 万元,出资比例为 30%;北京市工业和
信息化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认缴 12000 万元,实缴 4080 万元,出资比例为 20%。
    基金已投项目情况:2019 年 4 月 19 日,易丰恒泰基金向锦州新锦化机增资
1.8 亿元,持有锦州新锦化机 13.0435%股权。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新锦化
机总资产 749,631,476.56 元,净资产 443,744,533.29 元,负债总额 305,886,943.27

元,2018 年度,新锦化机实现营业收入 381,156,026.29 元,净利润 72,323,077.96
元。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新锦化机总资产 917,272,880.64 元,净资产
660,457,562.33 元,负债总额 256,815,318.31 元,实现营业收入:167,104,155.40
元,净利润 33,823,577.38 元(其中 2019 年 9 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    此次增资协议主要内容


    重庆盛世(以下简称“甲方”)与恒泰艾普(以下简称“乙方”)签署了《关于
北京易丰恒泰智能制造产业并购基金(有限合伙)的份额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如下:

    1、 份额转让
    1.1 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基金 30%的份额(即认缴出资 1.8 亿元,其中已实
缴 6,120 万元,以下称“目标份额”)转让给乙方。
    1.2 自乙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本协议双方应尽最大商
业努力合作以尽快完成目标份额过户登记到乙方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转让价格及支付
    2.1 基于目前基金已投项目和市场目前资金成本情况,甲方与乙方经友好协
商,本次转让价格为 6546 万元。
    2.2 乙方应于 2020 年 1 月 20 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逾期未支付的,乙
方按其应付未付金额的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直至乙方付清全部

转让价款(含逾期违约金)。乙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之日为转让完成日。


   五、    本次交易的影响


    本次公司受让重庆盛世持有的易丰恒泰基金份额后,主要是为保证易丰恒泰

基金的稳定,同时继续借助北京高精尖产业支持政策,继续促进新锦化机在高端
装备及智能制造领域的发展。同时本次受让重庆盛世的份额后,上市公司也不排
除在有其他合适的合伙人后将该部分份额转让于新的合伙人。后续公司将与剩余
合伙人协商并签署新的合伙协议。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的规定和公

司治理制度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
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    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恒泰艾普受让重庆盛世持有的易丰恒泰的基金份额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可以继续借助北京高精尖产业支持政策,促进新锦化机在高端装备及智能制
造领域的发展。本次恒泰艾普受让基金份额的相关审批符合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受让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受让重庆盛世基金份额的事项。


   七、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关于北京易丰恒泰智能制造产业并购基金(有限合伙)的份额转让协
       议》。
特此公告。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