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泰艾普:关于控股子公司川油设计签署《合同终止协议》的公告2019-12-27
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恒泰艾普 公告编号:2019-117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川油设计签署《合同终止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背景情况概述
2019 年 6 月 6 日,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艾普”或
“公司”)发布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川油设计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恒
泰艾普控股子公司四川川油工程技术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油设计”
或“乙方”)和荆州东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奥能源”或“甲方”)
共同签订了《监利县天然气利用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合
同”),东奥能源为发包方,川油设计为承包方,合同暂定金额为 6.5 亿人民币,
分两期执行,第一期总包主要是可研、环评、安评、勘察、设计费、工程施工、
物资采购等,总包暂定价 3 亿元(含税);第二期总包暂定价 3.5 亿元(含税)。
合同期限以发包方发出的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期为准,实际竣工日期以发包
方开出的工程接收证书中写明的日期为准。
2019 年 12 月 18 日,恒泰艾普集团公司收到川油设计发出的通知函:因为
监利县政府立项调整原因,东奥能源与川油设计关于监利县天然气利用工程建设
项目暂时无法继续进行,要求停止相关工作。
二、 监利项目的进展情况
鉴于政府立项调整,原签署的协议无法继续履行,近日,经东奥能源与川油
设计友好协商,双方签署了《合同终止协议》,原监利项目总承包合同各方的权
利义务予以终止。
三、 签署终止协议的影响
《监利县天然气利用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签署后,川油设计未对
该合同确认过收入,对公司当期损益不构成任何影响。原监利项目总承包合同各
方的权利义务予以终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
营和未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四、 备查文件
1、《合同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