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泰艾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12-31
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恒泰艾普 编号:2019-119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艾普”或“公司”)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19 年 12 月 30 日下午 3:00,在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 3 号
院 4 号楼公司 4 层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9 年 12 月
27 日以电话通讯方式送达相关人员。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
席姜玉新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全体监事以投票表决方式作出如下决
议: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较好,财务状况稳健,此次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银行申
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有利于保障公司的持续健康发
展,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
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各家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或等额外
币)15 亿元的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以及公司
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提供总额度不
超过 15 亿元的担保。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