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恒泰艾普 编号:2020-022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文件的有 关规定,作为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 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袁淳、叶金兴、孙哲丹 2020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