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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泰艾普: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0-05-29  

						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恒泰艾普              编号:2020-042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艾普”或“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于 2020 年 6 月 18 日下午 14:00 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

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根据相关规定,

现将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 年 6 月 18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9 年 6 月 18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6 月 1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6 月 18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0 年 6 月 12 日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 3 号院 4 号楼 5 层会议室

                                     1
   8、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0 年 6 月 12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

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

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9、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具体投票流程见附件

三)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

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公司董事会 2019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公司监事会 2019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 《关于审核经会计师审计后的 2019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议案》
    5、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6、 《关于审核<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7、 《关于 2019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议案》


注:上述审议事项已经经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

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2
                                                                 备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码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 2019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监事会 2019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关于审核经会计师审计后的 2019 年度财务会计报
 4.00                                                             √
           告的议案》

 5.00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

           《关于审核<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6.00                                                             √
           案》

           《关于 2019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议
 7.00                                                             √
           案》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0 年 6 月 17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7:0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 3 号院 4 号楼 4 层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有效持

股凭证等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

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和有效持股凭证等办

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单位营业
                                      3
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

须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

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须在 2020 年 6 月

17 日下午 17: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来信请寄: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 3 号院

4 号楼 4 层公司证券部,邮编:100094,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以邮件

送达时间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5 月 28 日




                                     4
    附件一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身份证号码/
姓名或名称
                                  营业执照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
                                      联系人
    会

   备注


    注:本表复印有效




                                  5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现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恒泰艾普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股东大会依照委托人

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则视同由本人

的代表自行投票。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议案内容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同   反   弃
                                                目可以投票   意   对   权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关于公司董事会 2019 年度工作报告        √
1.00
         的议案》

         《关于公司监事会 2019 年度工作报告        √
2.00
         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        √
3.00
         议案》

         《关于审核经会计师审计后的 2019 年        √
4.00
         度财务会计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
5.00
         的议案》

         《关于审核<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        √
6.00
         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2019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        √
7.00
         资产核销的议案》

                                     6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持股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票账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

1.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

  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7
附件三

                       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具
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5157
    2.投票简称:恒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累积投票提案与非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
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
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 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4 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4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 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8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议案 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
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0 年 6 月 18 日上午 9:30~11:30,
下午 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0 年 6 月 18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
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8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
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
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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