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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泰艾普: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08-07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恒泰艾普

股票代码:300157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硕晟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锦芳路 1 号院 5 号楼 2 层 204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二〇二〇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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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 年修订)和其

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

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者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

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

报告书》(2020 年修订)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

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变动情况。

    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

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

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

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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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第一节 释 义......................................................................................................................................... - 1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 2 -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4 -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5 -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 6 -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7 -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 8 -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 9 -

第九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声明 ...............................................................................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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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本报告书/本次简式变动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报告书/《简式权益变动   指
                                                告书》
       报告书》


  恒泰艾普/上市公司     指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硕晟
                        指         北京硕晟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科技

                             北京硕晟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人通过二级市场增持的方式,增持恒泰艾普持
                                         有 5%股权的行为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报告书中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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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       北京硕晟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20000 万人民币
住所/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锦芳路 1 号院 5 号楼 2 层 204
  法定代表人     王莉斐
    经营期限     2020 年 07 月 17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统一信用代码     91110105MA01TLFA0T
                 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教育咨询;软件开发;基
                 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不含医用软件);计算机系统
                 服务;企业管理;市场调查;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
                 告;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翻译服务;技术开发、
  经营范围
                 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市场主体依
                 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
                 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通讯方式       010-62230933


    二、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王莉斐                           65%
   2                     孙伯晖                           35%


    三、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在其他境内外
                                                            上市公司拥有
                       长期居住   其他国家或                权益的股份达
 姓名    性别   国籍                             职务
                           地     地区居留权                到或超过该公
                                                            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河北省石                  执行董
王莉斐    女    中国                  无                           无
                         家庄市                事、经理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关系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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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中存在一致行动人。为了在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相关提案表决等行为中保持一致行动,李丽萍基于对硕晟科技的信任和支持,
2020 年 8 月 5 日,硕晟科技与李丽萍签订《表决权委托协议》,李丽萍将其持有
的恒泰艾普总股份的 3.68%对应的表决权、提名和提案权、参会权、监督建议权
以及除收益权和股份转让权等财产性权利之外的其他权利委托硕晟科技行使。委
托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李丽萍为信息披露义务人
的一致行动人。
    一致行动人李丽萍的基本情况如下:
                                                   在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
                                  其他国家或地区   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姓名          性别    国籍
                                      居留权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李丽萍          女     中国           无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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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投资计划安排和对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分析,从而
进行的一项投资行为,本次增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未与现行法律法规要求相违背,符合我国
证券市场的监管原则和发展趋势。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

持或减持恒泰艾普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根据证券市场整体
状况并结合恒泰艾普的发展及股票价格和自身实际情况等因素,会择机增持其在
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若发生相关权
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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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持有上市公司
9,416,742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1.32%;李丽萍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持
有上市公司 24,239,573.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3.40%;二者合计占上市公
司总股本 4.73%。

       二、本次权益变动
       2020 年 8 月 5 日,李丽萍与硕晟科技达成一致行动关系,并且通过证券交
易所集中交易增持恒泰艾普 1,949,500 股股份,增持后持有上市公司 26,189,073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3.68%。硕晟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李丽萍合计占上市
公司总股本 5.00%

       三、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

情况
       截至 2020 年 8 月 5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二级市场集中
竞价方式持有上市公司 35,605,815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00%,成为公
司持股 5%以上股东。

       四、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恒泰艾普股份的资金系各自的自有资
金。

       五、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质押情况,也
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其他受限情况。一致行动人李丽萍将其持有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3.68%表决权委托给硕晟科技行使,除此之外,无其他受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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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 2020 年 7 月 27 日至 2020 年 8 月 5 日期
 间,通 过深圳 证券 交易所 集中 竞价交 易的 方式增 持上 市公司 的股 份数为
 35,605,815 股,增持价格区间为 2.98-3.68 元/股。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
 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 35,605,815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
                                                                     交易方式
                                         交易的价
            股份变动性质                              交易股数       (集中竞
股东名称                    交易时间     格区间(元
            (减持/增持)                             (万股)       价/大宗交
                                           /股)
                                                                       易)
北京硕晟
科技信息                    2020 年 7
                增持                      3.27-3.46   5,139,042       集中竞价
咨询有限                      月份
  公司
北京硕晟
科技信息                    2020 年 8
                增持                      3.51-3.63   4,277,700       集中竞价
咨询有限                      月份
  公司
                            2020 年 7
 李丽萍         增持                      2.98-3.50   24,239,573      集中竞价
                              月份
                            2020 年 8
 李丽萍         增持                      3.51-3.68   1,949,500       集中竞价
                              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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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前文已披露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
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根据中国
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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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深交所、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备
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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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北京硕晟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20 年 8 月 6 日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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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李丽萍

                                        2020 年 8 月 6 日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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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 市 公 司 名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 上市公司所 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 3 号
称             司                               在地          院 4 号楼 401 室

股票简称       恒泰艾普                         股票代码      300157


信 息 披 露 义 北京硕晟科技信息咨询有 信息披露义 北京市朝阳区锦芳路 1 号院
务人名称       限公司                           务人注册地    5 号楼 2 层 204


拥有权益的                                      有无一致行
               增加√减少□不变,但持                         有√            无    □
股份数量变                                      动人
               股人发生变化□
化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为                                      务人是否为
               是     □       否√                           是    □          否√
上市公司第                                      上市公司实
一大股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式(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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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
务人披露前
             股票种类:非限售流通股
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量及
             持股数量:33,656,315.00
占上市公司
已发行股份
             持股比例:   4.73%
比例



本次权益变
动后,信息披 股票种类:非限售流通股
露义务人拥
有 权 益 的 股 变动数量:1,949,500        持股数量:35,605,815
份数量及变
动比例       变动比例:0.27%              持股比例:5.00%



在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   时间:2020 年 8 月 5 日
的股份变动
的时间及方   方式:以自有资金在二级市场集中交易方式增持
式




是否已充分
披露资金来   是√         否   □
源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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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拟
于未来 12 个 是        √   否    □
月内继续增
持



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
                是√         否       □
在二级市场
买卖该上市
公司股票


本次权益变
动是否需取 是          □        否√
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
                是     □        否     □
批准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

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

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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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

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北京硕晟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莉斐

                  日期:2020 年 8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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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
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李丽萍




                                                       2020 年 8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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