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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泰艾普: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的补充公告2020-10-22  

                        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恒泰艾普              编号:2020-104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公告是针对 2020 年 10 月 20 日发布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
公告》(公告编号:2020-103)进行的补充,增加了以下内容: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4 日披露由北京安杰(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法律意见书》中提示,公司股东北京硕晟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
行动人李丽萍(以下简称“北京硕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 2020 年 8 月 5 日
增持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达到 5%时,未立即停止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而在当日继续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增持,继而使其合计持有的公司股
份比例超过了 5%,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三条及《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因此,北京硕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买入超过
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达到 5%后的股份在买入后的 36 个月内均不得行
使表决权。截至 2020 年 10 月 15 日,北京硕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113,938,222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16%,即北京硕晟及其一致行动人仅对持
有的公司 35,605,663 股股票具有表决权,对剩余的 78,332,559 股股票不具有表
决权。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泰艾普”或“上司公
司”)于 2020 年 10 月 20 日收到北京硕晟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详式权
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本报告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息义务披露人介绍
 公司名称            北京硕晟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西里403号楼9层908
 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西里403号楼9层908
 注册资本            2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王莉斐
 统一社会信用代
                     91110105MA01TLFA0T
 码
 实际控制人          李丽萍
 持股比例            李丽萍51%;王莉斐49%
                     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教育咨询;软件开发;基础软件服务;
                     应用软件服务(不含医用软件);计算机系统服务;企业管理;市场
                     调查;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
 经营范围            翻译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
                     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20年7月17日
 联系方式            010-58200081

    2、一致行动人:李丽萍
  姓名      李丽萍     曾用名                                    性别        女
                                     13012419760131****    是否取得其他国
  国籍      中国     身份证信息                                             无
                                                           家或地区居留权
  住所      河北省石家庄市****

            2013 年 4 月至今任河北巨基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3
最近五年    年 4 月至今任石家庄市巨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11 年 12 月至今任石家
任职经历    庄世群物资有限公司监事;2012 年 12 月至 2020 年 9 月任河北巨基投资有限
            公司监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具体的控制关系如下
图所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
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情况
     1、硕晟科技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硕晟科技未控制其他企业。
     2、李丽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硕晟科技外,李丽萍控制的其他主要企业情况如
下:
                                    注册资本
序号     公司名称    成立日期                     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
                                    (万元)
                                                             市场管理服务;市场信息咨询;
         石家庄市
                                                             自有商铺房屋的物业服务;房
         巨基商业
 1                   2013/4/16          1,000         100%   屋租赁。(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
         管理有限
                                                             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
         公司
                                                             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农业信息咨询;农业科技、农
                                                             业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
                                                             术服务、及技术咨询、技术转
                                                             让;瓜果蔬菜、花卉苗木、农
                                                             作物的种植及销售;农用机械、
         河北巨基
                                                             农具、化肥、水产养殖及销售;
         农业科技
 2                   2013/4/16          1,000          90%   家禽养殖及销售,食用农产品
         开发有限
                                                             的销售,农机服务;园林绿化、
         公司
                                                             园林技术服务;草坪盆景的培
                                                             育及销售。(法律、法规及国务
                                                             院决定禁止或者限制的事项不
                                                             得经营;需其它部门审批的事
                                                             项,待批准后,方可经营)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姓名      曾用名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或地区居留权
              无      执行董事、总经
 王莉斐                              中国                中国                否
                            理
 王利岩     无           监事         中国    中国             否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关系
    为了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相关提案表决等行为中保持一致行动,李丽萍基于
对硕晟科技的信任和支持,2020 年 8 月 5 日,硕晟科技与李丽萍签订《表决权
委托协议》,李丽萍将其持有的恒泰艾普总股份的 3.68%对应的表决权、提名和
提案权、参会权、监督建议权以及除收益权和股份转让权等财产性权利之外的其
他权利委托硕晟科技行使。委托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止。2020 年 8 月 10 日,硕晟科技与李丽萍签订《表决权委托补充协议》,李丽
萍将其持有的恒泰艾普的所有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提名和提案权、参会权、监督
建议权以及除收益权和股份转让权等财产性权利之外的其他权利委托硕晟科技
行使,委托期限、委托授权的范围、免责与补偿条款、委托授权的效力、违约责
任等约定与双方在 2020 年 8 月 5 日签订的《表决权委托协议》保持一致。
    2020 年 9 月,孙伯晖将其所持 35%硕晟科技股权转让给李丽萍,王莉斐将
所持 16%硕晟科技股权转让给李丽萍,本次变更完成后,李丽萍持有硕晟科技
51%股权,成为硕晟科技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李丽萍、硕晟科技构成一致行动人。
    (六)权益变动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20 年 10 月 15 日,李丽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增持恒泰艾
普 7,121,200 股股份,占股本总额的 1.00%。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硕晟科技和一致行动人李丽萍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106,817,022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5.00%。2020 年 10 月 15 日,李丽萍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买入上市公司股票,占上市公司
现有总股本的 1%。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
113,938,222 股恒泰艾普股份,占恒泰艾普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16.00%。本次权益
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交易时间      价格区间(元/股) 交易股数(股)    比例(%)

李丽萍      2020 年 10          5.48-6.08      7,121,200            1.00
           月 15 日

    (七)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于李丽萍的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向其
他第三方募集的情况,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形,亦
不存在通过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或其他交易取得资金的情形。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2、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十五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
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的《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
行动人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3、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主要是看好上市公司未来
发展前景,认可上市公司长期投资价值。
    4、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信息披露义务人若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履行相应的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
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