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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泰艾普: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12-31  

                        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恒泰艾普          编号:2020-131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艾普”或“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拟提交第四届
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审查,
并基于独立判断,就上述议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经核查,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
相关执业资格,其审计团队敬业谨慎,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
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我们同
意聘任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页为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袁 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叶金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孙哲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程 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