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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泰艾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12-31  

                        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恒泰艾普              编号:2020-132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泰艾普”)第四届董
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在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 3 号院 4 号
楼 5 层会议室以现场及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征得全体与会董事
一致认可后,免于提前 3 天的通知。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11 人,实到董事 11 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包
笠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全体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 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请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
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获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 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1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召开 2021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内容详见 2020 年
12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