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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泰艾普:关于终止设立海盛廊坊蓝天基金的公告2020-12-31  

                        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恒泰艾普         编号:2020-137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设立海盛廊坊蓝天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概述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艾普”或“公司”) 于 2019
年 11 月 27 日恒泰艾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起设立
海盛廊坊蓝天基金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的《关于投资设立海盛廊坊蓝天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04)。
       二、终止原因
    公司原拟与廊坊市财信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及海盛弘源(北京)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海盛廊坊蓝天基金(暂定名,以下简称“产业并购基金”),
共同签署《关于成立海盛廊坊蓝天基金合作框架协议》 以下简称“框架协议”),
产业并购基金投向为廊坊市域内的环境保护、新能源、节能减排等大气污染防治
相关项目,并购基金首期规模为人民币 3 亿元。其中,恒泰艾普作为基金的有
限合伙人认缴基金份额的 50%。
    后由于宏观经济形势、市场环境变化,各合作方未进一步确定实施募集此并
购基金,也未再签署合伙协议,根据框架协议第六条第 1 款:“本协议自各方签
署之日成立,各方内部决策批准后生效(若需),有效期为 1 年,自本协议签订
之日起,若 1 年内无实际进展,本协议自动解除。”故此并购基金已自然终止设
立。
       三、本次终止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拟参与设立的此并购基金未进行实际出资。本次
终止设立产业并购基金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日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
《关于成立海盛廊坊蓝天基金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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