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泰艾普: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2-01
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恒泰艾普 编号:2021-021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艾普”或“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2月1日在公司5层会议室以现场及电话会议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
定,基于个人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廊坊新赛浦特种装备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
供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本次授信担保是为满足全资子公司廊坊新赛浦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以提高
廊坊新赛浦综合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提升综合效益,该事项符合现行有效的
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内部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关于此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廊坊新赛浦向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廊坊分行申请额度为人民币 3,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本页为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叶金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孙哲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程 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朱乾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蓝贤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