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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泰艾普:关于转让奥华电子股权进展暨签订补充协议的公告2021-02-01  

                        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恒泰艾普           公告编号:2021-023



        关于转让奥华电子股权进展暨签订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股权转让交易的基本情况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泰艾普”)于2020年
12月22日发布了《关于转让奥华电子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6)。公司
于2020年12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转让西
安奥华电子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将直接和间接方式共持有西安
奥华电子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华电子”)的40.98%股份以人民币
151,621,560元的价格转让予青岛海检奥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海
检”)。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发布了《关于转让奥华电子股权的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20-127),青岛海检已将第一期应支付的转让价款90,000,000元支付至
《股份转让协议》中约定的账户。公司于2021年1月12日发布了《关于转让奥华
电子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因公司持有的奥华电子股份
21,695,500.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显示被司法再冻结,经沟通
了解,其原因为北京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关村
并购母基金”)与公司股权回购仲裁案件纠纷而申请对公司持有该部分股权进行
司法再冻结,导致股份暂时无法过户交易。
    截至目前,青岛海检支付的第一期转让价款共计90,000,000元已经退还给青
岛海检,经恒泰艾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
青岛海检就奥华电子股权转让事宜签订补充协议的议案》,恒泰艾普及廊坊新赛
浦特种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赛浦”)与青岛海检三方拟签订《补充协议》,
继续交易奥华电子股权转让事项。

    二、 签订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新赛浦与青岛海检拟签订的《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甲方为公司、
乙方为青岛海检、丙方为新赛浦):
    1、乙方选择继续受让丙方持有的奥华电子 4,252,000 股股份,丙方同意继
续出售该部分,在本协议签署后 2 日内开始履行股权交割、付款程序。
    2、甲方和丙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后 2 日内,辞去向奥华电子董事会委派的
两位董事,由乙方委派两位董事继任。
    3、在协议第 1 条、第 2 条约定得以完全履行的前提下,若甲方持有的奥华电
子前述股份进入司法拍卖程序的,乙方承诺,将以不高于 126,775,433.00 元的
价格参与前述股份的司法拍卖;超出该价格的,乙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司法
拍卖或继续竞拍。
    4、若甲方持有的奥华电子前述股份的查封合法解除,且不存在其他交易限制
(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及任何监管机构或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要求的限制)的,甲乙双方仍可按原交易所涉及协议的约
定(过户及付款的时间条款除外,过户及付款的时间条款由双方根据届时的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监管要求另行确定)履行原交易。

    三、 本次交易进展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股权转让过户交易暂无法办理,股权转让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对上市
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的影响尚不确定。此次股权转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 风险提示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交易事项的进展情况,公 司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媒
体为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有
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