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恒泰艾普 公告编号:2021-028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艾普”或“公司”)子公司于 近日查询获悉,公司下属三个子公司的基本银行账户被冻结,现将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一、被冻结银行账户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部分子公司被冻结的银行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户名 开户行 账户类别 账户余额(元) 被冻结金额(元) 廊坊新赛浦特 中国建设银行股 基本户 种装备有限公 份有限公司廊坊 5,729.90 68,780,841.94 司 开发区支行 四川川油工程 中国建设银行股 基本户 技术勘察设计 份有限公司成都 330,638.11 68,780,841.94 有限公司 双建路支行 锦州新锦化机 中国银行股份有 基本户 械制造有限公 限公司锦州港支 793,923.17 68,780,841.94 司 行 合计 1,130,291.18 68,780,841.94 上述三家子公司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二、公司其他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况 单位:元 各账户被冻结申请人及金额 账户 户名 开户行 账户余额 华东石油 重庆盛世 北京银行 类别 恒 泰 工商银 艾 普 行北京 基本 124,538,170.39 集 团 永丰支 户 1,557,586.15 9,360,053.00 32,912,954.00 股 份 行 有 限 公司 恒 泰 艾 普 工商银 集 团 行北京 一般 - - 68,202,221.48 股 份 中关村 户 9,360,053.00 有 限 支行 公司 恒 泰 艾 普 北京银 集 团 一般 行北清 - 124,538,170.39 股 份 户 5,841.77 9,360,053.00 路支行 有 限 公司 恒 泰 艾 普 北京银 集 团 一般 行北清 - 124,538,170.39 股 份 户 1.01 9,360,053.00 路支行 有 限 公司 恒 泰 艾 普 北京银 集 团 专用 行北清 - 124,538,170.39 股 份 户 42.75 9,360,053.00 路支行 有 限 公司 恒 泰 艾 普 中国银 集 团 行北京 一般 - 124,538,170.39 股 份 上地支 户 4.60 9,360,053.00 有 限 行 公司 恒 泰 艾 普 浙商银 集 团 一般 行北京 - 124,538,170.39 股 份 户 138.26 9,360,053.00 分行 有 限 公司 恒 泰 艾 普 北京中 集 团 一般 关村银 - 124,538,170.39 股 份 户 6,976.94 9,360,053.00 行 有 限 公司 恒 泰 艾 普 民生银 集 团 行北京 一般 - 124,538,170.39 股 份 成府路 户 6,961.06 9,360,053.00 有 限 支行 公司 恒 泰 艾 普 民生银 集 团 行北京 专用 - 124,538,170.39 股 份 成府路 户 9.33 9,360,053.00 有 限 支行 公司 恒 泰 艾 普 建设银 集 团 行北京 一般 - 124,538,170.39 股 份 上地支 户 3.73 9,360,053.00 有 限 行 公司 恒 泰 艾 普 浦发银 集 团 行北京 一般 - 124,538,170.39 股 份 亚运村 户 860.35 9,360,053.00 有 限 支行 公司 恒 泰 艾 普 中信银 集 团 行北京 一般 - 124,538,170.39 股 份 中关村 户 5.39 9,360,053.00 有 限 支行 公司 恒 泰 艾 普 南京银 集 团 行北京 一般 - 股 份 丰体支 户 344.52 9,360,053.00 有 限 行 公司 恒 泰 艾 普 兴业银 集 团 行北京 一般 - 124,538,170.39 股 份 安华支 户 7.83 9,360,053.00 有 限 行 公司 恒 泰 北京银 一般 - 124,538,170.39 艾 普 行温泉 户 8.52 9,360,053.00 集 团 路支行 股 份 有 限 公司 恒 泰 艾 普 渤海银 集 团 一般 行重庆 - 124,538,170.39 股 份 户 16.39 9,360,053.00 分行 有 限 公司 恒 泰 艾 普 江苏银 集 团 行北京 一般 - - 股 份 中关村 户 5.87 9,360,053.00 有 限 支行 公司 恒 泰 艾 普 华夏银 集 团 行北京 一般 - - 股 份 上地支 户 0.92 9,360,053.00 有 限 行 公司 合计 1,578,815.39 9,360,053.00 32,912,954.00 124,538,170.39 上述账户被冻结原因请参见公司 2021 年 2 月 1 日披露的公告《关于公司部 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集团公司本部不 从事具体的生产经营,为投资管控型公司,公司收入、利润主要来源于各控股子 公司,其银行账户被冻结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触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规定情形。 三、3 家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原因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6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子公司收 到诉讼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0) 、《关于子公司收到诉讼通知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121)中,对下属子公司等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诉讼 通知,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清路支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向北京市第一 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要诉求分别为请求被告对恒泰艾普应偿付原告的保函 代偿本金欧元 7,201,760 元、欧元 8,717,909.16 元及罚息、律师服务费承担连带 保证责任,并要求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等事宜进行了公开披露。现北京银行向法 院申请了财产保全措施,对上述银行账户予以冻结。 四、对公司的影响 前述三家重要子公司锦州新锦化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廊坊新赛浦特种装备有 限公司、四川川油工程技术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为生产制造、工程服务类企业,本 次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将对公司生产经营及日常款项支付造成一定的影响, 但基于目前北京银行并未冻结三家子公司的一般银行账户,公司可以通过其他银 行账户进行日常结算业务,暂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行、经营管理造成实质影响。 且上述三家子公司亦有下属子公司,其现有的业务一定程度可以通过下属公司完 成和结算,所以本次冻结虽对其生产经营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但日常的生 产经营尚可正常开展。公司日常生产所需的原材料采购可以正常进行。 综上,上述银行账户的冻结暂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行、经营管理造成实质影 响,不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9.4 条 所述“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情形。 公司将积极与北京银行保持沟通,拿出切实可行的方案,争取早日解除对三 家子公司基本银行账户的冻结,以维护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 五、应对措施及相关风险提示 为了维护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公司及管理层将积极与北京银行保持沟 通、协调,妥善处理本次银行账号被冻结事项,争取早日解除被冻结账户,并恢 复至正常状态。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 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有 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