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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泰艾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4-29  

                        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恒泰艾普             编号:2021-054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艾普”或“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上午 10:00,在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
3 号院 4 号楼公司 5 层会议室以现场及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
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以电话和邮件通讯方式送达相关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13 人,实到董事 1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由包笠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全体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
形成如下决议:


一、 会议以 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披露。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会议以 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总经理 2020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总经理孙玉芹女士向公司董事会汇报了 2020 年
度工作情况。


三、 会议以 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
   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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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财务负责人赵霞女士向董事会汇报《恒泰艾普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会议以 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
   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立信中联
审字[2021]D—0570 号),公司 2020 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67,399.85 万元,加
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13,801.86 万元及根据新收入准则累计调整等直接影响未
分配利润 412.47.00 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
利润为-181,614.18 万元,集团合并层面未分配利润为-233,558.54 万元。
    公司 2020 年度亏损额较大,不具备分红条件,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经董
事会研究决定:本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 2020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及公
司实际情况,审议该议案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
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中国 证 监 会指 定 的 上 市公 司 信 息 披露 网 站 : 巨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会议以 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核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
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管理层认真开展了公司治理
及内部控制的自查工作,对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编制了《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和风险因素,建立了较为完善的
法人治理结构和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具有较强的针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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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并且得到了较好的贯彻和执行,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
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和经营风险的控制提
供保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 体 内容 详 见 中国 证 监 会指 定 的 上 市公 司 信 息 披露 网 站 : 巨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六、 会议以 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核公司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他关联方(以下简称“公司关联方”)的资金往来的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出
具了《关于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
项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对 2020 年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
司对外担保情况、公司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 会议以 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核<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则第 30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0 年度的经营业绩编
制了《2020 年年度报告》和《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将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
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进行披露,同日《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将刊
登于《证券时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 会议以 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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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 2020 年度依照会计谨慎性原则进行上述资产减值的计提,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
会计信息,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 会议以 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召开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
宜内容详见 2021 年 4 月 29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关
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十、 会议以 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 2021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
申请不超过 150,0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在不超过该额度范围内,最终
以各银行实际核准的信用额度为准),具体银行授信单位以公司与相关银行实际
签署为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需求进行银行融资时
可共同滚动使用。
    在上述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额度内,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
需求进行银行融资时,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的银行融资提供金额不超过 150,000 万
元的担保。
    为便于实施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1 年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公
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包笠先生全权代表公司在批准的授信额度
内(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融资等)处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
请授信并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相关的一切事务,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
部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承担。本次授权决议的有效期为一年,自股东大会会议通
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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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 会议以 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
   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及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相关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行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应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二、 会议以 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修订公司

   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 会议以 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设立四个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战略委员会。鉴于袁淳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独立
董事职务,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增补蓝贤忠先生为公司独立董
事。公司董事会推荐下列人员组成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名称           委员会主任委员      专业委员会成员

审计委员会               蓝贤忠              蓝贤忠、包笠、叶金兴

提名委员会               叶金兴              叶金兴、马敬忠、孙哲丹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孙哲丹              孙哲丹、刘庆枫、蓝贤忠

战略委员会               叶金兴              叶金兴、孙玉芹、孙哲丹

    公司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
会届满之日为止。


十四、 会议以 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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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请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
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获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五、 会议以 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

   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管理层积极采取措施解决、消除保留意见涉及事
项的影响,认为 2019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独立董事对
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特殊
普通合伙)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


十六、 会议以 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
   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
政策,对 2019 年度审计工作中审计机构出具保留意见事项进行了梳理、核实,
对 2018、2019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重述。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
立意见,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亦对该事项出具了审核报告。


十七、 会议以 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 年第一季度
  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十八、 会议以 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

   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专项说明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十九、 会议以 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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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季度报告、2020 年半年度报告和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会计差错更正调

   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二十、 会议以 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

   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本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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