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恒泰艾普 证券代码:300157 公告编号:2021-058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艾普”或“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 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对前期会计差错 进行了更正,现将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会计差错事项的说明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对 2019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全面梳 理、核实,对 2018 年度、2019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重述。 (一)2019 年审计报告保留事项相关的会计差错更正 2019 年审计报告保留事项一内容如下: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恒泰艾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为88,675.80万元, 累计减值准备52,461.49万元,商誉账面原值为139,971.44万元,累计减值准备 为63,669.40万元。其中2019年度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27,732.58万元、商 誉减值准备45,627.58万元。截止审计报告日,我们未能就上述长期股权投资、 商誉减值计提事项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从而也无法判断是否有必要对 上述长期股权投资、商誉减值作出调整。 2019 年审计报告保留事项二内容如下: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恒泰艾普应收 Range 公司 65,576.28 万元 (9,400.00 万美元),2020 年 3 月末恒泰艾普将该应收款项与 Range 公司所属孙 公司 RRTL100%股权进行了置换。2019 年度恒泰艾普管理层对长期应收款计提减 值准备 12,346.03 万元。 截止审计报告日,我们未能就上述长期应收款减值计提事项获取充分适当的 审计证据,我们从而也未能判断是否有必要对上述长期应收款减值作出调整。 公司董事会、管理层高度重视 2019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述事项,为真 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重新 梳理中喜审字[2020]第 01566 号审计报告中所述的保留意见内容,对所涉及事项 启动自查工作。 本公司聘请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期相关事项 进行了评估以及复核工作,根据评估以及复核结果,对前期长期应收款、商誉及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等项目进行了更正。同时聘请了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保留事项进行专项审核。 (二)其他事项涉及的差错更正 1、与中关村母基金相关债务更正事项 2018 年 11 月 8 日,本公司以及锦州新锦化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 锦化公司”)与北京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关村并 购母基金)共同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及《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 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拟出资 4.2 亿元购买恒泰艾普持有的 35%新锦化公司股权,同 时约定中关村母基金要求恒泰艾普以现金方式回购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持有的新 锦化公司少数股权。 在 2020 年 2 月 25 日,中关村并购母基金向恒泰艾普发出《关于要求贵司回 购锦州新锦化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股权的通知》(以下简称“回购通知”),要求恒 泰艾普以现金方式回购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持有的新锦化公司全部股权。后续中关 村母基金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2020 年 12 月 30 日,北京仲裁委员会做出《仲裁裁决书》,裁决内容支持中 关村并购母基金的诉求。根据上述信息、资料,本公司认为,对于中关村并购母 基金涉及的相关股权转让处理,不能直接终止确认长期股权投资,交易的实质应 作为债务融资处理。因此对前期年度报告进行更正。 2、与安徽华东石油装备有限公司的担保事项 安徽华东石油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石油”)为本公司的参股公司, 2015 年 8 月 25 日,华东石油与安徽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宿州商业银行”)签订《流动借款合同》,约定借款额度 900 万元,借款期限 12 个月,自 2015 年 9 月 24 日至 2016 年 9 月 24 日。华东石油将土地使用权抵 押给宿州商业银行,同时,华东石油向宿州商业银行提供股东会决议及股东承诺 书,承诺华东石油股东唐勇成、恒泰艾普等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后宿州商业银行向华东石油发放了 900 万元贷款,至约定的借款到期日,华 东石油未按合同约定偿还借款,宿州商业银行因金融借款纠纷对华东石油、毛萧 莉、唐勇成、汤承锋、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 院(以下简称“埇桥区法院”)提起诉讼。 埇桥区法院于 2019 年 6 月 17 日作出一审判决,根据一审判决,本公司需承 担连带清偿责任。 2020 年 1 月 10 日,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2019)皖 13 民终 3053 号民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公司继续提出上诉,在 2020 年 10 月 21 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了 再审《民事裁定书》,驳回恒泰艾普集团的再审申请。 2020 年 11 月,埇桥区法院执行局对本公司的银行账户采取执行措施,先后 冻结本公司包括基本户在内的全部银行账户共计 20 个。 基于以上事实,本公司认为,对于对华东石油的担保诉讼事项,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已满足了确认预计负债的条件,应确认预计负债。 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比较期间合并财务报表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的影响 公司对上述前期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相应对 2018 年度、2019 年 度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相关科目的影响具体如下: (一)对 2019 年度合并报表的影响 报表项目 更正前金额 更正金额 更正后金额 长期应收款 532,302,465.93 1,115,550.27 533,418,016.20 报表项目 更正前金额 更正金额 更正后金额 商誉 763,020,375.99 -42,642,656.38 720,377,719.61 资产总计 4,596,557,677.43 -41,527,106.11 4,555,030,571.32 其他应付款 117,086,310.07 470,372,383.56 587,458,693.63 预计负债 - 13,479,182.15 13,479,182.15 负债合计 1,484,657,686.47 483,851,565.71 1,968,509,252.18 资本公积 2,739,928,123.35 -213,715,750.89 2,526,212,372.46 专项储备 8,135,480.16 250,781.11 8,386,261.27 未分配利润 -1,020,034,260.15 -98,658,668.80 -1,118,692,928.95 少数股东权益 598,097,534.19 -213,255,033.24 384,842,500.95 所有者权益合计 3,111,899,990.96 -525,378,671.82 2,586,521,319.14 财务费用 36,023,032.61 45,981,369.86 82,004,402.47 信用减值损失(损 -123,252,027.50 1,115,550.27 -122,136,477.23 失以 “-”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 -901,750,435.14 -42,642,656.38 -944,393,091.52 失以 “-”号填列) 营业外支出 303,333.82 13,479,182.15 13,782,515.97 净利润 -1,099,939,409.52 -100,987,658.12 -1,200,927,067.64 少数股东损益 13,324,216.48 -6,720,003.02 6,604,213.46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356,500,800.00 -168,000,000.00 188,500,8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 4,814,068.05 168,000,000.00 172,814,068.05 有关的现金 (二)对 2018 年度合并报表的影响 报表项目 更正前金额 更正金额 更正后金额 其他应付款 316,117,191.68 4,391,013.70 320,508,205.38 负债合计 1,935,384,668.96 4,391,013.70 1,939,775,682.66 未分配利润 97,839,365.85 -4,391,013.70 93,448,352.15 所有者权益合计 3,601,007,932.64 -4,391,013.70 3,596,616,918.94 财务费用 71,440,989.72 4,391,013.70 75,832,003.42 净利润 47,825,890.49 -4,391,013.70 43,434,876.79 三、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比较期间母公司财务报表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的影响 公司对上述前期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相应对 2018 年度、2019 年 度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相关科目的影响具体如下: (一)对 2019 年度母公司报表的影响 报表项目 更正前金额 更正金额 更正后金额 长期应收款 532,302,465.93 1,115,550.27 533,418,016.20 长期股权投资 2,292,151,246.51 294,000,000.00 2,586,151,246.51 资产总计 3,908,853,833.20 295,115,550.27 4,203,969,383.47 其他应付款 747,543,127.24 470,372,383.56 1,217,915,510.80 预计负债 - 13,479,182.15 13,479,182.15 负债合计 1,422,350,095.16 483,851,565.71 1,906,201,660.87 未分配利润 -949,282,555.95 -188,736,015.44 -1,138,018,571.39 所有者权益合计 2,486,503,738.04 -188,736,015.44 2,297,767,722.60 财务费用 12,296,433.05 45,981,369.86 58,277,802.91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64,040,687.95 -126,000,000.00 -61,959,312.05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 2,597,585.63 1,115,550.27 3,713,135.90 以“-”号填列) 营业外支出 831,677.00 13,479,182.15 14,310,859.15 净利润 -708,802,527.52 -184,345,001.74 -893,147,529.26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35,250,800.00 -168,000,000.00 67,250,8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 168,000,000.00 168,000,000.00 关的现金 (二)对 2018 年度母公司报表的影响 报表项目 更正前金额 更正金额 更正后金额 其他应付款 674,133,814.25 4,391,013.70 678,524,827.95 负债合计 1,238,098,562.20 4,391,013.70 1,242,489,575.90 未分配利润 -235,870,028.43 -4,391,013.70 -240,261,042.13 所有者权益合计 3,199,654,830.39 -4,391,013.70 3,195,263,816.69 财务费用 34,416,425.23 4,391,013.70 38,807,438.93 净利润 -68,692,198.05 -4,391,013.70 -73,083,211.75 报表项目 更正前金额 更正金额 更正后金额 收回投资收到 302,000,000.00 -252,000,000.00 50,000,000.00 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 176,888,893.20 252,000,000.00 428,888,893.20 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四、会计师事务所就更正事项的专项说明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编制的《前期差错更正专 项说明》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 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公司前期会计 差错的更正情况。 五、董事会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 ——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反映公司财 务状况,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 六、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影响已消除,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作出的相关更正, 符合《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董事会关于该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 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影响已经消除,本次会计差错 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八、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