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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泰艾普:独立董事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5-25  

                        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恒泰艾普            编号:2021-089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恒泰艾普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艾普”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
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拟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
会议审议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相关事项进行事前审核,并发表如
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议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
益的情形。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发行对象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方式符合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同意公司与特定对象山西山能发电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
协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利于提升公司竞争力及增强盈利能力,具有较
高的商业合理性,有利于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朱乾宇对上述相关事项弃权,并认为:“目前关于A股发行的特定
对象山西山能发电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不够,建议公司聘请第三方审计公司对山
西山能发电有限公司的经营情况、资信状况及其是否符合股票发行认购条件等进
行审计,并出具详细的可行性报告。独立董事将在该报告的基础上再给予独立意
见。”除朱乾宇外其他独立董事对上述相关事项发表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
及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叶金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孙哲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程   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朱乾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蓝贤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21 年 5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