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恒泰艾普 公告编号:2021-102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披 露了《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现更正相关信息如下。 原公告: 3、本次股东大会决议,硕晟科技及李丽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16%, 本决议内容按照 5%作为有表决权股份数,董事孙玉芹、刘庆枫、独立董事叶金 兴、程华、朱乾宇对此表示反对,理由是尊重海淀法院的一审判决,独立董事蓝 贤忠弃权。 更正后: 3、本次股东大会决议,硕晟科技及李丽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16%, 本决议内容按照 5%作为有表决权股份数,董事孙玉芹、刘庆枫、独立董事叶金 兴、程华、朱乾宇对此表示反对,理由是尊重海淀法院的一审判决。董事孔晓丽 弃权,理由是正在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呈,无意对此事进行判断。 特此公告。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