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泰艾普:董事会决议公告2021-08-27
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恒泰艾普 编号:2021-128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泰艾普”)第四届董
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在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 3 号院 4 号楼
5 层会议室以现场及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征得全体与会董事一
致认可后,免于提前 3 天的通知。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12 人,实到董事 12 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包
笠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全体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会议以 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核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则第 3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2021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根据 2021 上半年的
实际经营管理情况编制了《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半年度报告》和《恒
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
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相关文件,《2021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将同时刊
登于《证券时报》。
特此公告。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