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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泰艾普: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2-04-29  

                        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恒泰艾普           编号:2022-072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聘
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0 月 31 日(由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
制设立)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 6865 号金融贸易中心北
区 1-1-2205-1
    首席合伙人:李金才
    2021 年末合伙人 43 人,注册会计师 255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25 人。
    2021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32,425.91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25,697.21 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 12,016.77 万元。
    2021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9 家,年报审计收费总额 3,059.00 万元;主要
行业涉及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截至 2021 年末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余额 2,019.27 万元,
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的累计赔偿限额 6,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
职业责任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
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7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0 次。
    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7 次,涉及人员 12 人,不存
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水兵
    签字注册会计师:方青胜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铭姝
    陈水兵先生,201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
年签署过协诚股份(835487.OC)等多家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方青胜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2020 年取得执业资格,2019 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和挂牌审计,2020 开始在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为多家挂
牌公司提供过审计服务。
    杨铭姝女士,合伙人,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和复核,2018 年开始在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 年开始为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
管理措施的情况,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
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陈水兵、签字会计师方青胜,及质量控制复核人杨铭姝不存在违
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事务所
提供审计服务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综合考虑,经双方协商
后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协商
确定审计费用,本年度审计费用拟与上年度持平。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对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的
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执业资格等方面进行了调研及审查,
认为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
业能力,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其与公司股东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存在
影响其审计独立性的情形,建议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财
务报告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执业资格,其
审计团队敬业谨慎,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
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满足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会
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
    2.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有
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
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有利于保障或提高上市公司审计
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具备
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能力,同意董事会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情况为: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
弃权。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情况为: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
弃权。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5、《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6、《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均未对本公告及内容提出异议。
特此公告。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