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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泰艾普: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2022-06-03  

                        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恒泰艾普         公告编号:2022-107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艾普”或“公司”)2022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公司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
    3、受北京市海淀区疫情防控要求影响,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通讯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6月2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2年6月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2日上午9:15至下
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通讯会议方式召开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通讯方式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莉斐女士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7、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3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41,567,459股,占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9226%。其中,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共13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6,274,100股,
占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53%。
    通讯方式会议出席情况:出席通讯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0人,代表有表
决权的股份0股,占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出席通讯会
议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共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0股,占公司已发行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13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41,567,459股,占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9226%。其中,通过网络投
票的中小股东共13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6,274,100股,占公司已发行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2853%。
    8、其他人员出席、列席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通讯方式)了本次
股东大会,出席、列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通讯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具
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 决 情 况 :同 意 107,721,437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1643%;反对88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164%;弃权
 2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5,36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4.4218%;反对886,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
 所持股份的5.4491%;弃权2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90%。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关联股东李丽萍、北京硕晟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
 司、王潇瑟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总数为132,938,222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关于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7,476,8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391%;
反对73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790%;弃权414,80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81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121,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
所持股份的92.9188%;反对73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4.5324%;弃权41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2.5488%。
    2.02《关于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7,721,4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643%;
反对88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164%;弃权21,000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36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
所持股份的94.4218%;反对886,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5.4491%;弃权2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1290%。
    2.03《关于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7,721,4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643%;
反对73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764%;弃权173,00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9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36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
所持股份的94.4218%;反对73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4.5151%;弃权17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2,00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630%。
    2.04《关于定价基准日、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7,506,8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668%;
反对1,10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139%;弃权21,0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151,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
所持股份的93.1032%;反对1,10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6.7678%;弃权2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股东所持股份的0.1290%。
    2.05《关于发行数量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7,721,4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643%;
反对73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764%;弃权173,00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9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36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
所持股份的94.4218%;反对73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4.5151%;弃权17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2,00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630%。
    2.06《关于限售期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7,721,4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643%;
反对73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764%;弃权173,0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9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36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
所持股份的94.4218%;反对73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4.5151%;弃权17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2,00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630%。
    2.07《关于上市地点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7,721,4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643%;
反对73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6764%;弃权173,0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159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36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
所持股份的94.4218%;反对73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4.5151%;弃权17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2,00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630%。
    2.08《关于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7,738,4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800%;
反对71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608%;弃权173,0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9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383,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
所持股份的94.5263%;反对717,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4.4107%;弃权17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2,00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630%。
    2.09《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7,738,4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800%;
反对71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608%;弃权173,0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9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383,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
所持股份的94.5263%;反对717,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4.4107%;弃权17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2,00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630%。
    2.10《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限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7,721,4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643%;
反对73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764%;弃权173,0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9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36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
所持股份的94.4218%;反对73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4.5151%;弃权17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2,00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630%。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及子议案关联股东李丽萍、北京硕晟科技信息咨
 询有限公司、王潇瑟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总数为132,938,222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及子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有效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 决 情 况 :同 意 107,721,437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1643%;反对73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764%;弃权
17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9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15,366,30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4.4218%;反对73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
东所持股份的4.5151%;弃权17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2,00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630%。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关联股东李丽萍、北京硕晟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
司、王潇瑟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总数为132,938,222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表 决 情 况 :同 意 107,721,437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1643%;73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764%;弃权17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9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5,36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4.4218%;反对73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
所持股份的4.5151%;弃权17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2,00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630%。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关联股东李丽萍、北京硕晟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
司、王潇瑟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总数为132,938,222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
报告》
    表 决 情 况 :同 意 107,738,437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1800%;反对71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608%;弃权
17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0.159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5,383,300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4.5263%;反对717,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
所持股份的4.4107%;弃权17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2,00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630%。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关联股东李丽萍、北京硕晟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
司、王潇瑟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总数为132,938,222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 决 情 况 :同 意 240,634,35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6137%;反对86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601%;弃权
6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0.026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15,341,00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4.2664%;反对869,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
东所持股份的5.3447%;弃权6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30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3890%。
    表决结果: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与特定对象签订<恒
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
协议>的议案》
    表 决 情 况 :同 意 107,721,437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1643%;反对73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764%;弃权
17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0.159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15,366,30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4.4218%;反对73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
东所持股份的4.5151%;弃权17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2,00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630%。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关联股东李丽萍、北京硕晟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
司、王潇瑟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总数为132,938,222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
议案》
    表 决 情 况 :同 意 107,721,437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1643%;反对73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764%;弃权
17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0.159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5,36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4.4218%;反对73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
所持股份的4.5151%;弃权17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2,00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630%。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关联股东李丽萍、北京硕晟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
司、王潇瑟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总数为132,938,222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认购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
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表 决 情 况 :同 意 107,451,237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8.9156%;反对93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567%;弃权
24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0.227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5,096,100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2.7615%;反对93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
所持股份的5.7183%;弃权24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6,40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5202%。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关联股东李丽萍、北京硕晟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
 司、王潇瑟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总数为132,938,222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 决 情 况 :同 意 107,721,437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1643%;反对73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764%;弃权
 17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0.159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5,36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4.4218%;反对73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
 所持股份的4.5151%;弃权17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2,00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630%。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关联股东李丽萍、北京硕晟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
 司、王潇瑟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总数为132,938,222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
 响分析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 决 情 况 :同 意 107,721,437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1643%;反对73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764%;弃权
 17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0.159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15,366,30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4.4218%;反对73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
 东所持股份的4.5151%;弃权17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2,00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630%。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关联股东李丽萍、北京硕晟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
 司、王潇瑟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总数为132,938,222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 决 情 况 :同 意 240,676,65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6312%;反对71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971%;弃权
 17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0.071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5,383,300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4.5263%;反对717,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
 所持股份的4.4107%;弃权17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2,00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63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张莹律师、王奕涵律师视频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
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