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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泰艾普: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6-15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
项进行了认真核查,经审慎分析,现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签署《永续债权投资协议》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持续性发展的要求,充分体现了
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长期支持,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有利于公司业务开
展与资金调配,增强公司抵抗风险的能力,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对公司未来
发展具有积极意义。本次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
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关
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文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解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除独立董事郭荣外,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解聘郝晋旭先生副总经理职务的
理由充分,程序规范,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经
营和管理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解聘郝晋旭先
生的副总经理职务。

    独立董事郭荣弃权理由为:临时董事会,没有看到具体的解聘说明和去了解
事情的前因后果。
                                   1
公司独立董事:安江波、史静敏、陈江涛、郭荣、王朴

                                   2022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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