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泰艾普:关于累计诉讼、仲裁及已披露诉讼、仲裁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2022-06-21
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恒泰艾普 公告编号:2022-114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及已披露诉讼、仲裁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泰艾普”)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
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有关公司诉讼、仲裁
事项公司已分别于 2021 年 2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公司关于公司现有债务及诉讼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公
司已于 2021 年 5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
司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73)、2021
年 5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关于公司
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7)、2021 年 6 月 3 日在巨潮资讯网
披露了《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诉讼
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03)、2021 年 7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恒泰
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诉讼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1-115)、2021 年 7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恒泰艾普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银川中能等与孙庚文债务转移合同纠纷
二审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6)、2021 年 7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
网披露了《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银川中能等与何伟民间借
贷纠纷民事调解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7)、2021 年 7 月 16 日在巨潮资
讯网披露了《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
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19)、2021 年 8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恒
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关于股东孙庚文与控股股东银川中能股权转让
款纠纷的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21-121)、2021 年 8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了《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诉讼进展
公告》(公告编号:2021-122)、2021 年 8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恒泰艾普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收到执行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3)、
2021 年 9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关于公
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37)、2021 年 9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1-146)、2021 年 10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恒泰艾普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诉讼进展公告》(公告
编号:2021-147)、2021 年 11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公司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1-164)、2021 年 11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孙庚文与银川中能、马敬忠股权转让纠纷一案民事调解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165)、2021 年 12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81)、
2022 年 1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关于
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2022 年 2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关于公司部分银行
账户被冻结的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2022 年 3 月 16 日在巨潮
资讯网披露了《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
的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2022 年 4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关于与北京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完成<执行和解协议>签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2022 年 4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关于公司部分银行
账户被冻结的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2022 年 5 月 12 日在巨潮
资讯网披露了《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诉讼进
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82)、2022 年 6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恒泰
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2-10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除前述已披露诉仲裁
事项外,公司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根据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已达到披
露标准。截至本公告出具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连续十
二个月发生的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约为人民币 3,815.94 万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4.11%,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起诉方的诉讼、仲裁事项涉
及的金额为 2,043.16 万元,占上述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总额的 53.54%;公司及子公
司作为被诉方的诉讼、仲裁事项涉及的金额约为 1,772.78 万元,约占上述累计诉讼、
仲裁事项总额的 46.46%。具体情况详见附件一。
二、前期已披露诉讼、仲裁事项进展
具体情况详见附件二。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对于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起诉方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公司将积极通过采取诉
讼等法律手段加强应收账款回收等工作,确保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对公司经营业
绩起到积极促进作用;对于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起诉方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公
司将积极应诉,妥善处理,依法保护公司、业务相关方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积极采取
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并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的要求及时对相关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
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0 日
附件一:连续十二个月发生的累计诉讼、仲裁事项
涉案金额
序号 涉诉时间 原告/申请人 被告/被申请人 受理法院/仲裁委员会 案由 进展
(万元)
2021 年 5 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 成都西油联合石油天然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1 合同纠纷 21.95 已一审判决,仍在还款期。
月 12 日 公司华北分公司 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区人民法院
2021 年 8 深圳市亿威仕流体控制 成都西油联合石油天然
2 成都仲裁委员会 合同纠纷 69.8 已调解结案。
月 20 日 有限公司 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022 年 4 四川什邡市宏华石油设 成都西油联合石油天然 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
3 合同纠纷 6.94 已调解结案,仍在还款期。
月 11 日 备制造有限公司 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民法院
241.16 和 36.68
2022 年 1 中设国际商务运输代理 成都西油联合石油天然 万美元(合计约
4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 合同纠纷 待仲裁委进一步安排。
月 10 日 有限公司 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486.96 万 人 民
币)
2021 年 7 成都西油联合石油天然 陕西中核地矿油气工程 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人
5 租赁合同纠纷 270 已调解结案。
月2日 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民法院
2022 年 3 锦州新锦化机械制造有 北京三聚绿能科技有限
6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合同纠纷 807.61 未开庭。
月 限公司 公司
2021 年 9 锦州新锦化机械制造有 中科瑞奥能源科技股份 目前已开两次庭,等待法院决定是否对货物进
7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合同纠纷 965.55
月1日 限公司 有限公司 行司法鉴定。
2022 年 1 张艳华、许江华、于龙、 廊坊新赛浦特种装备有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劳 仲裁已经在 2022 年 2 月份开庭完毕,等待收
8 劳动纠纷 188.06
月 10 日 刘珍、闵瀛洲 限公司 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到裁定书。
2022 年 3 成都西油联合石油天然 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 请求变更公司登
9 牟德刚 不适用 正在审理中。
月 15 日 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民法院 记纠纷
West Indies Exploration
恒泰艾普香港投资控股
Company Limited (西印
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香
度勘探有限公司,简称 142.09 万美元
2021 年 7 港投资控股”)、恒泰艾 伦 敦 国 际 仲 裁 院
10 “WIE 公司”)、Range 股权转让纠纷 (约 999.07 万 正在审理中。
月 12 日 普 、 Range Resources (LCIA)
Resources Limited(现为 人民币)
Trinidad Limited ( 简 称
Star Phoenix Group Ltd,
“RRTL 公司”)
简称“SPG 公司”)
合计 - - - - - 3,815.94 -
附件二:前期已披露诉讼、仲裁事项进展
序号 涉及企业 和解金额(万元) 主要内容 诉讼(仲裁)进展
2020 年 1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浙商银行
申请最高额融资的议案》《关于公司向浙商银行的融资提供最高额担保的议案》,公司为实际经营
的需要,拟自 2019 年 12 月 31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
下简称“浙商银行北京分行”)申请授信业务最高余额不超过折合人民币 2.2 亿元的综合授信,公司
拟以以下方式为 2.2 亿融资提供担保:拟以恒泰艾普持有的西安奥华电子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34.32%
的股权、成都欧美克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4.6%的股权、锦州新锦化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56.52%的
股权、四川川油工程技术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88.71%的股权、成都西油联合石油天然气工程技术有限
公司 100%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川油设计以其房产及车位提供抵押担保,上述股
权及房产的质押/抵押担保的期限为三年(2019 年 12 月 3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担保金额为
已与浙商银行北京分行签
融资最高额担保。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 订和解协议且已支付款项,
1 浙商银行北京分行向公司发放了三笔金额合计为 1.90 亿元人民币的借款,资金用途为支付采购
公司北京分行 4,157.19 款经营性周转。截至 2021 年 3 月 5 日,未清偿借款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1.65 亿元。未清偿借款分别 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已消
为公司与浙商银行北京分行签署编号为(20910000)浙商银借字(2020)第 00212 号《借款合同》, 灭。
公司借款 9,500 万本金,借款期限自 2020 年 1 月 8 日至 2021 年 1 月 8 日;以及签署编号为(20910000)
浙商银借字(2020)第 00128 号《借款合同》,公司借款 7,000 万本金,借款期限自 2020 年 1 月
13 日至 2021 年 1 月 13 日,两笔借款合计人民币 1.65 亿元。公司上述借款到期须偿还,但因公司
账面无足够货币资金,无法履行到期还款义务。2021 年 3 月 5 日,公司收到北京一中院下发的《执
行通知书》(2021)京 01 执 274 号。
2019 年 1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资设立北京易
丰恒泰智能制造产业并购基金(有限合伙)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基石出资人发起设立北京易丰
恒泰制造产业并购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易丰恒泰基金”),基金总规模为 6 亿元,恒泰艾
普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 2.94 亿元。2019 年 2 月 26 日,公司披露了与北京易丰恒泰资产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重庆市长寿区经开盛世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重庆盛世”)共同签署《北京易丰恒泰智能制造产业并购基金(有限合
伙)合伙协议》的公告。2019 年 4 月 19 日,易丰恒泰基金向公司控股子公司锦州新锦化机械制
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锦化机”)增资 1.8 亿元,用于新锦化机北京透平机械研发销售中心和重
庆第二生产基地建设。综合考虑公司高端装备及智能制造业务的发展战略及新锦化机产能扩张效率
等因素,公司决定暂缓重庆第二生产基地项目建设,重庆盛世也因此要求退出易丰恒泰基金有限合
就剩余债务,公司已与重庆
重庆市长寿区经开 伙。为维持易丰恒泰基金及新锦化公司股权结构稳定,2019 年 12 月 20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
市长寿区经开盛世股权投
盛世股权投资基金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收购重庆盛世持有的易丰恒泰基金的 30%的份额(即认缴出资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1.8 亿元,其中已实缴 6,120 万元)。公司与重庆盛世签署了《关于北京易丰恒泰智能制造产业并
2 合伙企业(有限合
1,973.02 购基金(有限合伙)的份额转让协议》(以下简称“份额转让协议”),综合基金项目投资情况,转 伙)签订和解协议,约定分
伙)基金份额转让
让价款经双方协商定为人民币 6,546 万元。重庆盛世认为公司未按照份额转让协议约定履行全部支 期付款,并已支付部分款
价款纠纷案
付义务。因此,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请求公司支付基金份额转让价款
项。
35,727,091.11 元及违约金等,并申请冻结了公司银行账户。
裁决于 2020 年 9 月 28 日作出。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1、恒泰艾普向经开
盛世基金支付份额转让价款 35,727,091.11 元,并支付逾期违约金(该等逾期违约金以未支付份额转
让价款金额人民币 35,727,091.11 元为基数,自 2020 年 4 月 2 日起计算至该份额转让价款付清之日
止,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计算);2、恒泰艾普向经开盛世基金支付律师费、保全受理费等补
偿费用 240,533.45 元;3、本案仲裁费人民币 32,8079 元,全部由恒泰艾普承担。之后北京易丰恒泰
智能制造产业并购基金(有限合伙)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支付重庆盛世 495 万元。
重庆盛世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已通过从被冻结的银行账户中强制划
转、拍卖子公司房产及执行以物抵债等方式共计执行金额为 11,615,472.11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