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恒泰艾普: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2022-08-30  

                        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恒泰艾普            公告编号:2022-131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
聘任四利晓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董事会
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四利晓女士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
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利晓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其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10-56931156
    传真号码:010-56931156
    邮箱地址:zqb@ldocean.com.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 3 号院 4 号楼
    特此公告。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9 日
附件:四利晓女士简历
    四利晓女士,1985 年生,金融学学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
河北保易得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行政内勤、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客户经理和区域经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投资顾问。
    截至目前,四利晓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买卖公司股票。四利晓女士与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表决权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四利晓女士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
务代表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