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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泰艾普: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转让债权及固定资产的公告2022-12-19  

                        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恒泰艾普            公告编号:2022-168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转让债权及固定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盘活资产,改善公司现金
流状况,满足公司营运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西油联合石油天然气工程
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油联合”)及其子公司西油联合(刚果)石油工程服
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西油刚果”)拟分别与 ERON PTE. LTD.(以下简称
“ERON”)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与 GI TECHNOLOGY LOGGING CO. LTD
CONGO SARLU(以下简称“GTLC”)及 ERON 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将其
在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2020)川 01 民初 5086 号
项下对永华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华石油”)和南方石化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南方石化”)所享有的债权以及西油联合及其子公司履行永华石
油《刚果共和国佳柔油田钻井、录井、定向井技术服务》过程中涉及的固定资产
进行转让(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2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转让债权及固定资产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西油联合及其子
公司转让其上述债权及固定资产,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转让相关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
重组。本次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债权转让协议》(草案)交易对方
    企业名称:ERON PTE. LTD.
    注册地址:新加坡滨海湾金融中心 11-88 号滨海大道 8 号
    注册资本:15,000,000 新币
    公司代码:201803113C
    企业类型: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股东:ERON PTE LTD
    主营业务:(i)其他机械设备批发(ii)石油和天然气开采附带的服务活动(不
包括支持采矿、油气开采和海上勘探活动的测量、工程设计和咨询服务)
    公司与 ERON 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
倾斜的其他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ERON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资产转让协议》(草案)交易对方
    1、GI TECHNOLOGY LOGGING CO. LTD CONGO SARLU
    企业名称:GI TECHNOLOGY LOGGING CO. LTD CONGO SARLU
    注册地址:黑角市中心,Emmanuel DADET 大道 167 号
    注册资本:1,000,000 法郎
    公司代码:CG-PNR-01-2016-B13-01187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股东:ERON PTE. LTD.
    主营业务:支持碳氢化合物开采的活动(石油工业的技术服务,研究和开发,
生产和设备以及石油零件;物品和技术的植入和出口;石油,天然气和其他矿产
资源勘探和开发技术服务;技术服务如下:钻井,分析,试井,斜井,井内工作,
射孔,取芯,取样等。租用压裂设备;石油钻探和开采设备的生产,销售和租赁;
现场石油开采工作;建筑工作;钻井前的准备工作(需要许可证的作业在开始之
前必须得到政府的批准)。
    公司与 GTLC 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
倾斜的其他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GTLC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ERON PTE. LTD.
    ERON 信息详见前述《债权转让协议》(草案)交易对方描述。
    注:以上注册信息为英/法直译,仅供参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债权情况
    2017 年 5 月 17 日永华石油与西油联合签订《刚果共和国佳柔油田钻井、录
井、定向井技术服务合同》。2017 年底项目启动,2018 年完成 12 口井的开钻、
完井工作确认收入形成应收账款。2019 年永华石油资金出现困难,难以按期向
公司支付上述款项,经公司多次催收,永华石油仅能提供 5 年期还款计划,但后
续并未按计划偿还相关款项。西油联合于 2020 年 8 月份向法院提起诉讼,西油
联合一审胜诉。担保方南方石化上诉,目前二审正在进行中,案情复杂,涉及境
外送达,执行程序繁琐,且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020 年公司已对该笔应收账款计
提 90%的坏账准备。经公开信息查询,南方石化的经营亏损,违约债务过大,且
为失信被执行人,融资困难,无力支付相关款项。基于谨慎性原则,2021 年,公
司对永华石油的应收账款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目前公司已收到《南方石化集团
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关于债权申报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其已进入破产预
重整阶段。
    2、标的固定资产情况
    西油联合及其子公司为履行永华石油《刚果共和国佳柔油田钻井、录井、
定向井技术服务》提供了相应设备等固定资产。截至目前,本项业务活动过程
中涉及的固定资产账面净值为 217 万元,均位于刚果(布)。基于谨慎性原
则,公司已对上述固定资产净值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债权转让协议(草案)
    1、协议主体
    甲方(转让方):成都西油联合石油天然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西油联合(刚
果)石油工程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ERON PTE. LTD.
    2、标的债权及转让
    在遵守本协议条款和条件的前提下,自乙方支付全部转让价款日起甲方享有
的对永华石油、南方石化及永华石油勘探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享有的载明在《标的
债权清单》中的债权转移至乙方,乙方由此享有标的债权并承担与标的债权有关
的风险、费用、义务。
    3、转让价款及付款
    双方同意,本协议项下标的债权之转让价款为人民币陆仟柒佰捌拾叁万元
(¥67,830,000)。
    4、违约条款
    如乙方延迟支付转让价款三(3)个工作日以上,则构成根本违约,甲方有
权解除本协议,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如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甲方
的实际损失,甲方有权继续向受让方追索。本协议解除后,甲方有权另行处置标
的债权。
    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声明和保证或其它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转
让价款的 20%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并有权选择全部或部分解除本协议。
    甲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约定的声明和保证或其他义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转
让价款的 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解除本协议,要求甲方退还乙方已支付的全
部转让价款。
    (二)资产转让协议(草案)
    1、协议主体
    甲方(转让方):成都西油联合石油天然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西油联合(刚
果)石油工程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GI TECHNOLOGY LOGGING CO. LTD CONGO SARLU、
ERON PTE.LTD.
    2、标的资产及转让
    在遵守本协议条款和条件的前提下,自交割日起与标的资产有的关的全部权
利自甲方转移至乙方,乙方由此享有标的资产所有权并承担与标的资产有关的风
险、费用、义务。
    3、转让价款及支付
    双方同意,本协议项下标的资产之转让价款为人民币贰佰壹拾柒万元整
(¥2,170,000)。
    4、违约条款
    如乙方延迟支付转让价款三(3)个工作日以上,则构成根本违约,甲方有
权解除本协议,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如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甲方
的实际损失,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索。本协议解除后,甲方有权另行处置标的
资产。
    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声明和保证或其它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转
让价款的 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有权选择全部或部分解除本协议。
    甲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约定的声明和保证或其他义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转
让价款的 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解除本协议,要求甲方退还乙方已支付的全
部转让价款。
    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涉及的主要资产即债权虽已在一审胜诉,但执行难度较大,且目前
对方已上诉;本债权担保方南方石化已进入破产预重整阶段。经公司与交易对方
友好协商后确定本次债权的转让价格为 67,830,000 元、存放于刚果(布)的固定
资产转让价格为 2,170,000 元,本次交易未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交易价
格公允、合理。
    六、交易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1、本次交易事项有助于公司尽快实现债权的变现,盘活公司资产,改善公
司现金流状况,增强公司抵抗风险的能力,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符合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的发展具有积极影响。
    2、本次转让的债权和资产价格约为 7,000 万元人民币,如能在 2022 年度内
顺利完成相关债权及资产转让,将会给公司带来一定收益,具体以审计结果为准。
    3、公司在尽调中未发现交易对手方存在潜在重大财务风险,具备履约能力。
    4、本次交易的实际交割情况及金额,以公司最终与交易对手签署的协议为
准,如出现最终签署协议与本次公告内容产生重大差异,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程
序并披露。
    七、备查文件
    1、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债权转让协议》(草案);
    3、《资产转让协议》(草案);
    4、《民事判决书》(2020)川 01 民初 5086 号;
    5、南方石化预重整案关于债权申报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特此公告。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