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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泰艾普:关于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2023-03-02  

                        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恒泰艾普           公告编号:2023-016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 于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山东厚森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 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被动减持、表决权委托减少导致,不属于增、减持上市公
司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山东厚森投
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厚森投资”)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编制的《简式权
益变动报告书》。根据厚森投资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银川中能新财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银川中能”)、孙庚文分别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2022 年 1 月 4日
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银川中能将其所持有的恒泰艾普 6,600 万股的股份表
决权,即 9.27%的股份表决权在委托期限内不可撤销的委托给厚森投资,厚森投资
接受上述委托;孙庚文将其所持有的恒泰艾普 3,535.51 万股股票的表决权,即 4.96%
的股份表决权在委托期限内委托给厚森投资,厚森投资接受上述委托,厚森投资与
孙庚文确认协议为表决权委托协议,非一致行动协议。
    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2021)皖 16 执 239 号之一”《执行裁定书》
委托淘宝网络拍卖平台于 2022 年 2 月 13 日至 14 日拍卖银川中能持有的上市公司股
票,最终拍卖成交 900 万股股票,具体情况详见《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被动减持公司股份达到 1%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34)。
    鉴于孙庚文先生已因病逝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三条
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四)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孙庚文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终止。
    综上,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厚森投资通过银川中能可以控制上市公司有表决
权的股份 5,700 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8%。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截至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厚森投资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明确计
划、协议或安排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如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件的,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权益变动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由厚森投资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厚森投资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