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强股份: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3-19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及
其全体成员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以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为原则,积
极、认真、严谨和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经营活动中的重大决策和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等进行了必要的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化运作,切实维
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监事会 2021 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汇
报如下:
一、报告期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设监事 3 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监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
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2021 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十一次会议,所有议案均获
得全票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
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审议通过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
2021 年 1 月 《关于豁免公司实际控制人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的议
1 会第十五次
18 日 案》
会议
《关于<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
2021 年 2 月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 会第十六次
19 日
会议 《关于<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议案》
《关于<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
2021 年 4 月
3 会第十七次 《关于<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19 日
会议
4 第四届监事 2021 年 4 月 《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
会第十八次 23 日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会议
《关于对子公司秀强玻璃国际有限责任公司(墨西哥)
追加投资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
2021 年 4 月 《关于补选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
5 会第十九次
27 日 案》
会议
第四届监事
2021 年 5 月
6 会第二十次 《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13 日
会议
《关于 2021 年度使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
的议案》
《关于 2021 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
第四届监事
2021 年 7 月 《关于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
7 会第二十一
14 日 动资金的议案》
次会议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
案》
《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
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
2021 年 8 月 《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
8 会第二十二 专项报告>的议案》
12 日
次会议 《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
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
2021 年 10 月
9 会第二十三 《关于<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22 日
次会议
《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
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
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第四届监事
2021 年 11 月 的议案》
10 会第二十四
11 日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
次会议
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
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
案》
《关于设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的议案》
《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
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议案》
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
划>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
项的议案》
《关于与控股股东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认购协
议>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
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
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 《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
2021 年 12 月
11 会第二十五 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6日
次会议 《关于公司最近一年一期审计报告报出的议案》
《关于公司最近三年一期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的议
案》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鉴证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从参股企业新余修齐平治教育产业投资管
理中心(有限合伙)退伙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专项意见
报告期,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对公司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和审查,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状
况、关联交易、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及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监督,较
好地发挥了监事会内部制衡作用。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1 年,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根据《公
司法》、《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对相关会议的召开召集程序、决策程序、
决议事项以及决议的执行进行了严格监督,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
务的行为进行了监督检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所做出的各项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股东大会、董事
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有
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地履行其职责,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
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监事会对 2021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财务成果等进行
了认真细致、有效地监督、检查和审核。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基本健全,财务管理规范,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
载,严格执行《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未发现有违规违纪问
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
意见的 2021 年度审计报告,该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监事会认为:2021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
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收购、出售或资产重组事项。
5、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公司 2021 年度
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监督、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
公司实际需要,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定价公允,
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6、对外担保情况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也未发生其他损害
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7、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
行了核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
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
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
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
情况。
8、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
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
要求,符合当前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要。内部控制制度在公司内得到了有效的执
行,在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各个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
能够为公司的经营管理合规性和资产安全性提供合理的保证,维护了公司及股东
的利益。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董事会出具的《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
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不存在薄弱环节和重大缺陷。
9、信息披露制度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遵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认真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三、公司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计划
2022年,公司监事会将围绕公司2022年的经营目标,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加强自身
的学习,为完善公司治理、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地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2022
年度监事会的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积极参加监管机构组织的相关培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自
身专业业务能力。按照监管机构对监事会提出的新要求,提高监事会的监督能力
和水平。
2、继续完善监事会的运行机制,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提高监督效率,
积极督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3、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加强与内部审计、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重点围绕
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对外投资、保本理财、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的监督,
确保公司有效的执行内部控制制度,保证资金的使用效率及合规性,积极防范或
有风险。
4、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
序的合法性,坚持原则,公正办事,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5、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防止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
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2022 年,监事会将积极适应公司的发展的新要求,拓展工作思路,谨遵诚
信原则,加强监督力度,以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受侵害,忠实、勤
勉地履行监督职责,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以促进公司更好更快地发展。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3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