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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瑞仪器: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10-29  

						证券代码:300165            证券简称:天瑞仪器         公告编号:2018-057




                      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瑞仪器”或“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
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规定,对公司财务报表格
式进行修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具体变更情况
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
30 号)同时废止。公司将按照《修订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进
行相应变更。
    2、变更日期
    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之日
起执行。
    3、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有关规定,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变更前后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财
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
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
告 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会[2018]15 号文件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并
对可 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资产负债表主要是归并原有项目:
    (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 款”项
目;(2)“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
    (3)“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
    (4)“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 款”项
目;
    (6)“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
    (7)“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持有待售资产”行项目及“持有待售负债”行项目核算内容发生变化。
  2、利润表主要是分拆项目并对部分项目进行调整,同时简化部分项目的表述:
       (1)新增“研发费用”项目,从“管理费用”项目中分拆“研发费用”项目;
       (2)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3)“其他收益”、“资产处置收益”、“营业外收入”行项目、“营业外支出”
   行项目核算内容调整;
       (4)“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
   份额”简化为“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主要落实《〈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
   应用指南》对于在权益范围内转移“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所产生的变动”时增设项目的要求: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项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和调整,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
   外,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
   净利润均无实质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通知》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
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目前会
计准则及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修订通知》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
应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将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
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修订通知》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
应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
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和财务报表无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