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瑞仪器: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5-19
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
董事,本着严谨、实事求是的态度,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
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福建分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资产处置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公司、福建分公司以及子公司厦门质
谱仪器仪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质谱”)拟以人民币 7,616 万元将公司和
福建分公司从事的“基质辅助激光解吸电离飞行时间质谱仪(MALDI-TOF)”业
务、人员及相关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在内的所有有形资产以及专利、计算
机软件著作权等在内的所有无形资产)以及厦门质谱拥有的“基质辅助激光解吸
电离飞行时间质谱仪(MALDI-TOF)”相关的全部资产(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在内
的所有有形资产以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在内的所有无形资产)整体转让给重庆
拓谱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有利于更好地配置公司资源、提高资产运营效率。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虽然交易定价依据,成交
价格与帐面值、评估值差异较大,但我们认为差异是合理的。同意公司本次资产
处置事项。
独立董事签字页附后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汪年俊 李廉水 周波
日 期:2020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