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瑞仪器: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3-09
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
董事,本着严谨、实事求是的态度,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
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根据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的相关制度
规则,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各项规定,满足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资格和条件。因此,全
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内容。
二、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和预案的独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根据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的相关制度规则,公
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和预案涉及的法规依据和审批程
序等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
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及环保政策,符合公司
未来发展的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在国内环保领域的进一步拓展,提升公司的市
场竞争力。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满足公司经营规模日益扩大带来的资金需求,为公
司持续稳定发展提供保障。因此本次募集资金的用途合理、可行,符合公司及公
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内容。
三、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该报告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
资金规划、资金需求等情况,充分论证了本次发行证券及其品种选择的必要性、
发行对象的适当性、发行定价的合理性、发行方式的可行性、发行方案的公平性
及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全
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内容。
四、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独立
意见
经审阅,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及环保政策,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规划,有利于公
司在国内环保领域的进一步拓展,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满
足公司经营规模日益扩大带来的资金需求,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提供保障。因此
本次募集资金的用途合理、可行,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全体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内容。
五、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
体承诺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
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公司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审慎、客观的分析,并提出了具体
的填补回报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填补措施
做出相关承诺,有利于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内容。
六、关于公司重新与刘召贵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独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
行)》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创业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法律依据、审核方式等发生了变化。根据上述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公司与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召贵先生重新签署了《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附条件
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股份认购条款及签署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
同意该议案内容。
七、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
他规范性文件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
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独立董事签字页附后)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
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汪年俊 李廉水 周波
日期:2021 年 3 月 8 日